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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泽坤

8月2日,欧盟《人工智能法(2024)》首批配套条款正式落地执行,标志着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从规则制定阶段全面转向落地实施阶段。欧盟委员会当天还公布了首批签署《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透明度行为准则》的180多家机构名单。该准则旨在推动落实《人工智能法》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透明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全球首部综合性AI监管立法,欧盟此次配套规定的落地,不仅是区域内AI产业规范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更将对全球AI产业格局、跨境技术合作乃至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产生深远影响。站在全球科技竞争与治理变革的关键节点,我们既要客观研判国际规则变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更要以主动合规、开放包容的姿态,在参与全球AI治理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欧盟AI监管落地的核心内涵与时代背景

欧盟此次落地的首批配套规定,并非对AI技术的全面约束,而是聚焦产业发展中已经显现的现实风险,构建分层分类的监管体系。其核心内容围绕三大维度展开:一是强化AI生成内容的透明度义务,要求交互式AI系统主动标识自身AI属性,所有深度伪造内容必须添加可见标识与机器可读溯源标记,从传播源头遏制虚假信息扩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二是明确通用人工智能模型的安全监管权责,欧洲人工智能办公室与各成员国主管部门正式获得执法权限,要求先进大模型提供商系统性防范网络攻击、模型失控、有害操纵等系统性风险,守住技术安全的底线;三是同步推出监管沙盒配套机制,为中小AI创新企业提供受控的测试环境,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为创新预留弹性空间,避免过度监管抑制产业活力。

这一系列规则的落地,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长期以来,欧盟在AI技术研发、高端算力储备、产业生态集聚等方面与中美存在客观差距,其依托“布鲁塞尔效应”,通过规则输出参与全球科技竞争,是其补齐AI产业短板、争夺全球治理话语权的重要路径。2026年7月,欧盟同步推出总规模300亿欧元的AI产业规划,计划建设7座AI超级工厂、部署10万颗尖端芯片,实现区域超级算力翻倍。监管规则的落地与产业基建的加码同步推进,本质上是欧盟试图构建“规制+产业”双重竞争体系,在夯实技术主权的同时,将区域治理规则转化为全球范围内的产业竞争力。

辩证看待欧盟AI监管对我国的双重影响

欧盟AI配套规定的落地,对我国AI产业发展与全球布局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辩证统一体,不能简单将其视为市场壁垒,而要从产业长远发展的视角客观研判其双重效应。

从有利的一面看,高标准的国际监管规则将形成强大的外部倒逼力量,推动我国AI产业的合规体系走向成熟。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形成规模庞大的AI产业集群,在大模型应用、AI机器人、智能终端等领域积累了显著的产业优势。欧盟的透明度要求、安全评估规则,将推动国内企业建立更完善的数据治理体系、风险防控机制和内容溯源能力,长期来看将大幅提升中国AI产品的全球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我国此前出台的生成式AI内容管理规定、深度合成标识制度等,已与欧盟的核心合规要求形成了部分对接,这种规则层面的共通性,将大幅降低中国AI企业跨区域合规的重复投入,为我国AI规则的出海协同提供现实基础。更重要的是,欧盟的治理实践为我国参与全球AI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国际参照,有助于我们在多边对话中提出更具包容性的中国方案,提升在全球数字治理领域的话语权。

从现实挑战来看,短期内合规成本的上升将对部分出海企业形成压力。对于大量面向欧洲市场的中国AI创业企业、跨境电商和智能硬件厂商而言,完成AI生成内容标识改造、大模型安全自评估、多区域合规认证等工作,需要投入额外的技术、人力和资金资源,部分中小微企业可能面临短期的经营压力。同时,依托“布鲁塞尔效应”,欧盟的AI规则正在被越来越多的经济体参考借鉴,这将进一步扩大中国AI企业的全球合规适配范围,对企业的全球化运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果不能提前做好合规布局,那么部分AI相关产品可能在欧洲市场面临准入受阻的风险,影响企业的国际化发展节奏。

以主动作为构建AI产业开放发展新格局

面对全球AI治理的新变化,我们不能被动应对规则变化,而要从企业、行业、国家三个层面协同发力,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以开放合规的姿态拥抱全球市场,推动我国AI产业在国际化进程中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对于广大AI出海企业而言,要把合规能力转化为核心竞争力。要提前对照欧盟的风险分级标准,梳理自身产品的合规属性,优先完成AI生成内容的标识改造工作,针对大模型产品提前开展系统性的安全风险自评估,主动对接欧盟的行业合规准则,把合规要求嵌入产品研发的全流程,而不是作为事后的补项工作。不少先行一步的中国AI企业,已经通过提前布局合规体系,在欧洲市场获得了客户的信任,拿到了更高的产品定价权,这充分说明合规不是负担,而是打开高端市场的钥匙。

在行业层面,要搭建协同共享的公共合规服务体系。由行业协会牵头,建立中欧AI合规交流对接机制,推动双方在标准层面互认互鉴,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同时,搭建面向中小AI企业的公共合规服务平台,整合合规咨询、认证辅导、风险预警等资源,降低中小微企业的合规门槛,避免单个企业“单打独斗”应对国际规则的高成本困境。

从国家治理层面来看,要加快完善国内的AI治理体系,推动监管与创新实现动态平衡。一方面要夯实AI算力、芯片等底层基础设施的自主可控根基,补齐产业发展的底层短板;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全球AI治理的多边对话,推动构建包容普惠的全球AI治理体系,反对将科技问题泛政治化、泛安全化的排他性做法,为全球AI产业的开放合作贡献中国智慧。

当前,人工智能正处于技术迭代与规则重塑的关键交汇期,全球治理的变局既是挑战,更是我国AI产业走向成熟、走向全球的重要契机。只要我们坚持开放包容的姿态,以主动合规的底气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就一定能在全球AI产业的新一轮发展浪潮中,实现安全与发展的动态平衡,走出一条兼具中国特色与全球视野的AI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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