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曾是香港存在时间最长的民间组织之一,自1989年起连续三十年在维多利亚公园举办六四烛光悼念晚会,其“五大纲领”中的“结束一党专政”也曾是数以万计香港市民在公开集会上齐声喊出的口号。2021年9月,支联会被解散并遭落案起诉,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前副主席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历时近五年,李卓人与邹幸彤自被捕起从未获准保释,还押已逾1800百天。

8月21日,西九龙法院裁定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8月28日求情。香港独立媒体“集志社”记录了当天法庭内外的情况

在长达206页的裁决理由,其法律推演对理解中国大陆与香港的政治红线具有标志性意义。法庭从中国《宪法》序言及第一条出发,认定“社会主义制度”为国家根本制度,而“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其不可或缺的元素,因此在现行宪法下不存在西方式政党轮替的可能性——“推翻”或“破坏”中共领导地位,即等同推翻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据此,法庭裁定“结束一党专政”并非要求中共回归多党合作制,而是要终结其领导地位,且“结束”带有“推翻”与“破坏”之意。

法庭虽然承认支联会从未采用或鼓吹暴力,也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执行方法或时间表,但在《国安法》实施后仍不断地鼓吹及传扬“结束一党专政”,蓄意将发生在三十多年前的六四事件与“反修例”风波相提并论,借此挑起受众对共产党的敌意,进而侵蚀及破坏公众对共产党的信心,构成《国安法》颠覆罪中的“其他非法手段”。

对于已被解散的支联会本身,法庭援引“归责原则”(doctrine of attribution),将三名常委的意图与行为视为组织的意图与行为,从而判定一个法律上已不存在的团体有罪。

在当日庭审中,正庭65个公众席全满,绝大多数旁听者戴上口罩;多国驻港领事在延伸庭听审;宣判时邹幸彤一度露齿而笑,李卓人则在散庭时双手放于头顶、向亲友做出“大心心”鞠躬,其妻邓燕娥以同样的手势回应。散庭时,李卓人及邹幸彤向亲友微笑挥手,李卓人以手臂做心心。

根据《国安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经定罪,“情节严重”可判囚5年至10年,“情节较轻”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李卓人及邹幸彤于本案申保释遭拒、一直还押,何俊仁(支联会前副主席)则曾获批保释,约7个月后被指违反条件遭撤销担保。李卓人、邹幸彤至今已还押逾1800天,何俊仁已还押近16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