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封锁媒体 正在读
6可访问媒体 正在读
偏重可访问来源
红色:在中国大陆被封锁、无法直接打开的媒体。 蓝色:在中国大陆可以正常打开的媒体。
chinadigitaltimes.net 被封锁媒体 GreatFire 检测记录 ↗ 2026-09-03 阅读原文 ↗

头牛大观|星宇股份事件,怎么又刺痛了“家丑不可外扬”的神经

这家媒体在中国大陆被封锁。 推荐翻墙工具:GreatFire VPN →

真正应该闭门反省的,是那些制造“家丑”的人,而非把这些丑事公之于天下者!

img

星宇股份“羞辱式劝退”争议事件,想必很多朋友已经有所了解。对于不了解事件全貌的朋友,我先简单按照时间线做个梳理:2026年7月初,A股上市的车灯龙头企业星宇股份招录了 440名应届毕业生。入职后不久,部分应届生被安排下车间轮岗。2026年8月中旬,公司借故逼迫部分应届生离职。并且要求“主动以个人原因离职”或“调岗至流水线”二选一。甚至传出设立“员工互相举报”等极端考核手段,引发被解雇应届毕业生的强烈反对。

8月下旬,由于不满遭到单方面解约且维权受阻,部分应届生直接向星宇股份的欧洲客户(如德国大众、奔驰等)提交人权与供应链合规投诉。这起国内劳资争议于是进入国际供应链合规审查视野。其后,又有毕业生向港交所提交投诉材料。8月25日常州市人社局发布官方通报定调。同日,星宇股份对相关HR人事总监作出停职处理。面对舆情发酵的压力,星宇股份被迫于8月27日公开道歉,并承诺做出补偿。9月2日,董事长周晓萍正面回应,表示公司对事件“深刻反省并真诚道歉”。她同时表示,公司对部分媒体的不实报道也已通过网信和网安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企业投诉不实报道当然是合法权利。只不过,一家刚刚因为“羞辱式劝退”受到官方批评的公司;转身便把网信、网安同时摆上桌面,这就很耐人寻味。

img

我知道很多朋友都把星宇股份的道歉和补偿视作是一场劳动者对资本的胜利。也有朋友戏称这是“西药见效快”。但这起事件其实远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可以说,它只是把本已存在的社会矛盾暴露出来而已,距离真正的解决还遥遥无期。

从时间轴上看,“西药”确实见效快。但值得警惕的是,有人偏偏想把求救变成罪证。我们看到,学生们的这一举动是他们在维权道路遇阻的时候,不得不采取的堪称“鱼死网破”的行为。我非常担心的是,这些应届毕业生在已经失去应届生身份以后,会不会再因此被打上某种带有污名化的特殊标签?这些标签可能会在他们人生的某个阶段,让他们失去参与某些竞争的机会。稍微有点生活常识的朋友应该知道我的担心不是空穴来风。毫无疑问,学生们确实是在利用“规则”,但利用的并不是“传统”的规则。这就难免触动了一些人“家丑不可外扬”的敏感神经。

例如,这两天就开始有熟练掌握“爱国生意密码”的自媒体神棍炮制出,诸如“国家应尽快立法将告洋状纳入扫黑除恶范围”的文章。其中称:部分国内劳动者在劳资争议发生后,不再依托国内人社、仲裁、司法体系解决问题,反而绕过本国监管,主动向境外企业、海外合规机构、境外资本市场递交举报材料、投诉线索,以“告洋状”的方式倒逼国内企业妥协。这种现象绝非个案,若任由其蔓延,将严重冲击国内市场管理秩序、消解本土司法权威、纵容境外势力借ESG、劳工标准实施变相长臂管辖。立足国家治理安全与产业自主大局,我国亟需加快专项立法,明确禁止境内中国籍劳工跨境举报投诉,彻底斩断民间劳资纠纷的境外干预通道。

imgv

我不知道“大局生物体”们的脑袋是用什么材料造出来的,怎么说出来的东西没有半点人味儿。倒想问问,你怎么就那么肯定别人是“不再依托”了呢?这难道不是因为“遇阻”导致的无奈选择?“告洋状、长臂管辖、消解本土权威”的论调后面藏着的是“家丑不可外扬”的陈腐味道。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概念偷换。他是把公共问题私有化;把劳动者的发声污名化;把一家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偷换为“国家安全”。看似打着“维护国家治理安全与产业自主”的高大旗号,实则在逻辑、事实和法理三个维度上都立不住脚。

我们知道,奔驰、大众等境外品牌车企对星宇股份的约束,依据的是国际客户公开实行的供应商行为准则、供应链投诉机制,以及欧洲当地法案。星宇要赚国际车企的利润,就必须接受对方的采购合规审查。这完全是商业契约的履约问题,与政治无关!应届生向奔驰大众举报,触发的是客户对供应商的合规审计。其本质是商业客户投诉,哪里来的“境外势力干预国内纠纷”?反之,在赚钱时大谈“拥抱全球化、遵守国际规则”,提及劳动者待遇时就说“外方长臂管辖”,这才叫典型的双标。任何企业不能只享受全球化供应链带来的订单红利,却拒绝承担对应的合规成本。

况且,应届生找车企投诉并非替代国内司法,而是使用了法定救济之外的市场化商业制衡手段。目前能采取的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处理的是违法行为,很难涉及到商业道德问题。客户合规审查正好可以弥补这一漏洞。中国公民向商业企业递交合规线索,属于法律许可的正常的民事与商业信息沟通。若按照“家丑不可外扬”的逻辑,立法禁止“境内劳工跨境举报投诉”,岂不是在直接挑战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放在国际法层面更会被解读为“国家立法保护违规企业”。这才是在给境外势力递实锤证据。

在某些人眼里,“斩断跨境举报”可能是一击毙命的好棋。结果可能是在逼中国企业退出全球供应链。大众、奔驰等企业受到所在国家的监管约束。如果他们不尽到审查合规的职责,自身就会在欧洲面临巨额行政罚款乃至诉讼。如果我国真如该论调所言“立法禁止中国员工跨境举报”,西方车企为了避免合规风险,只能缩减订单,甚至把中国部分供应商排除出供应链名单。话说,一个人没有三年以上的脑血栓后遗症,绝对想不出来这么奇葩的点子。真正在破坏“产业自主大局”的,往往就是习惯了扯大旗作虎皮的那群人!

持有这种论调的人,其实是把“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当成了“维护国家安全”。牠们根本不在乎这群年轻人刚走出象牙塔就遭遇了社会的“第一记闷棍”。他们也不需要考虑学生们是否活得下去。他们只需要学生足够安静、足够服从、足够“以大局为重”。

如果国内人社、仲裁、司法体系能够及时、高效、低成本地为弱势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维权救济,让违法违规企业付出应有的代价,自然不需要借用外力“曲线申诉”。中国企业需要的不仅是技术的升级,更是管理制度和劳工保护的升级。如果不是这次学生们被逼无奈剑走偏锋,结果其实不难想象。正是国际市场的合规倒逼,在迫使国内龙头企业补齐治理短板,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拜托,大学毕业生找工作已经够难的了!别再把安排大学生就业变成作秀,更别拿毕业生们的前程当儿戏!

img

就在写本文的时候,又看到媒体引述星宇股份前员工林喆称:星宇股份塞尔维亚工厂被曝出,中外员工存在明显的工作时长与劳动强度差异。塞尔维亚本地员工严格执行当地劳动法规,实行朝九晚五、到点下班的制度。基本不加班。中方外派员工的日均工作时长约为10小时。当本地员工下班且生产任务未完成时,中方支援人员必须留下来继续加班。爆料的前员工指出,该海外工厂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并依赖国内母公司输血,导致中方员工被迫承担了更多的生产压力与任务兜底。那么请问那些大聪明,这到底应该算“家丑”还是“外丑”呢?

归根结底,当一个年轻人不得不跨国递交合规投诉时,真正该感到羞耻的绝不是这个求救者,而是那套逼他走投无路的潜规则。真正应该闭门反省的,是那些制造“家丑”的人,而非把这些丑事公之于天下者!至于把商业合规异化为政治立场,用“宏大叙事”去霸凌底层弱者。这不是在守护什么大局,也不是在斩断民间劳资纠纷的境外干预通道,而是在断中国制造业拥抱世界规则的路!

news.ifeng.com 可访问媒体 GreatFire 检测记录 ↗ 2026-09-04 阅读原文 ↗

被停职的星宇人力总监查无此岗,当初的官方通报怎会出现?

9月2日,央广网刊发再调查:星宇股份递交给港交所的招股书,董事和高级管理层名单里,找不到人力资源总监这个职务;公司官网公示的晋升序列,从初级者、班组长、主任、部长一路到副总,压根没有总监这一层;多名在职、离职员工也证实,没听说公司有这个岗。9月3日,红星新闻继续以投资者身份致电追问,公司方面只丢下一句:人已经停职了,具体是谁,不方便透露。

一个被宣布停职的负责人,在上市公司公开架构里找不到对应岗位。那么问题来了——人力资源总监这个头衔,最初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8月25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情况通报》里写道:企业已对人力资源总监作出停职处理。舆论的问号,正该沿着这句话倒着往回追问:它到底是怎么被写进一份官方通报的?

人社部门既无权任命企业干部,也无权作出企业内部停职决定——这句话的信息来源,只可能是星宇股份自己。换句话说,是企业告诉工作组我们已经停了人力总监的职,而工作组把这句企业单方陈述,原样写进了调查通报。

而常州人社局的通报开篇写明: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全面调查。被调查对象自报的整改动作,是否可以直接视作既成事实?写进官方通报之前,究竟有没有开展交叉核验:这个岗位是否存在、被停职人员身份能否确认、停职决定有无书面文件?只要完成任意一项基础核验,查无此岗称谓的破绽就不难发现。

媒体坐在办公室里翻一翻公开招股书、打几个电话就能发现的疑点,进驻企业的专项工作组却没有捕捉到,这恐怕不是单纯能力问题,而是调查路径存在偏差,较多采信企业报送的材料,企业报送什么内容,通报就转述什么内容。

企业为什么会报出这样一个头衔?道理也不复杂:舆情汹涌之下,处置通报需要体现问责姿态。停一个职责模糊、查不到具体人的总监,整改的姿态有了,实际的痛感却可以忽略不计。但如果官方通报不对企业报送信息做好核验把关,客观上就是为企业危机公关提供了公信力背书。

同一份通报中还有一句:“经查,该企业不存在违规享受就业和人才类政府补贴行为”。如今这处“经查”,也随之受到网友质疑。

官方通报的公信力,是靠每一处可核验的细节垒起来的。现在媒体已经撕开了裂缝,常州市人社部门不能让调查停留在8月25日的版本:有必要向公众作出进一步说明。如果调查确实较多依赖“企业自报、官方转述”这一渠道,更该反思整套核查程序存在的短板。

调查不等于转述,通报不能等同于企业通稿。官方结论里的每一句话,都要经得起回头对账。

来源 | 大象新闻评论员 赵冰

编辑 | 范可以

责编丨张丰泉

监制丨张蕾

←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