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告洋状"这事情挺有意思,为了有些读者可能不明白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先把这件事情的经过给捋捋清楚。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25年秋招的时候,A股车灯龙头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签下了440名2026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进来的时候谈好的岗位是技术岗和管理岗。到了2026年7月初,440名应届毕业生陆续入职报到。
7月29日,公司向港交所递交H股上市申请,重启搁置半年的"A+H"计划。
到了8月上旬,变故发生了。HR分批约谈其中107人,给出一道"二选一"方案:一是主动以"个人原因"签字离职,拿半个月工资走人;二是拒绝签字,就调岗去车间流水线,做车灯插接、螺丝紧固,薪资按普工标准重算。另外,多家媒体曝光的谈话录音里,还夹着"常州有400多人的HR群,只有签字后续背调才不会受影响"这类话。
8月中旬,这是整个事件的转折点。学生们没有只走劳动仲裁一条路,他们把offer、劳动合同、约谈录音、聊天记录整理成上百页材料,翻译成英文,兵分三路递了出去:港交所、欧盟供应链合规渠道;以及奔驰、宝马、大众等采购商的合规部门。
8月25日,常州市人社局发布通报:确认招录440人、与107人解除劳动合同,认定"协商过程中方法简单生硬,缺乏充分有效沟通,造成不良影响",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遭停职处理。
8月26日,央视网评发文追问"通报之外,还有哪些未答之问"。
8月27日,人民日报"人民锐评"定调:这家企业"绝非经营困难、无力履约","让合同沦为随时撕毁的便签",是"对契约精神与社会信用的公然践踏"。同日,星宇发布致歉信。补偿从半个月跳到3个月求职生活补贴(每月5000元,合计1.5万)+继续免费住宿+11月底前未就业再补6个月工资。当天上午,已有学生收到那笔1.5万。
9月1日,大众中国确认已"第一时间启动专项调查"。奔驰通过企业和人员保护办公室回函,定性为"供应商的严重道德和劳动失当行为"。宝马表示按风险导向原则核查。港交所将投诉转上市科处理。
9月2日,星宇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在业绩说明会上道歉,同时表示对"部分媒体的不实报道"已向网信和网安部门投诉举报。事件发酵以来,公司市值累计蒸发约15.60亿元。
至此,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
我先替那107个年轻人把账算一遍吧。
首先,他们并不是什么刁民,要的也从来不是天上掉馅饼。他们所求的不过是秋招时白纸黑字承诺的岗位,或者是一份像样的补偿,或者是一段不被背调威胁卡住的求职路,而这本来就该是属于他们的。
他们经过星宇公司这么一折腾,应届生身份当场作废,大量面向应届生的公考、国企通道就此关闭,而一个多月的工作经历,也攒不下任何像样的项目经验,且最要命的是:秋招窗口就在8到11月这几个月,而按劳动仲裁的流程走完,那黄花菜都凉了。
我觉得,在这场阳谋里面,这批学生表现出了远超年龄的冷静:完整保全证据链,国内外两条线并行(他们同步向常州劳动监察提交了全部材料),精准地找到企业真正在乎的那个节点。他们没有去闹,没有造谣,只是把事实摆到了能管得住这家公司的人面前。
用规则博弈,而不是用情绪对抗。
这难道不正是我们一直希望年轻人学会的样子吗?
真正该被追问的是另一件事:为什么一群不论是法理还是道德上都占优势的年轻人,却要靠把材料翻译成英文递出去,才能拿到本来就属于他们的东西?
这不可避免地引出了那个极刺眼的词:"告洋状"。
唉,一百三十年了,什么时候才能不靠"洋大人"啊
"告洋状"这三个字,扎心就扎在它的历史耻辱柱上。
这个词不是今天造的,最早来源于晚清时期。
当时教民和平民起了冲突,只要把私人纠纷说成"教民受迫害",就能求教会向官府施压,从而捞到好处。
1896年,山东巡抚李秉衡在奏折里把这套把戏写得入木三分:教民"借洋教为护符,包揽词讼,凌轹乡邻",而"凡遇教民控案到官,教士必为之关说,甚至多方恫喝。地方官恐以开衅取戾,每多迁就了结"。
山东冠县梨园屯,一块坍塌玉皇庙的地基,庄民分了学地、教民分了庙基,本已签协议;教民把庙基捐给传教士改建教堂,官府批准。就为这块地,三方来回扯皮了整整二十年,最终逼出了"扶清灭洋"的义和拳。
再说说上海的租界。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名义上是中国法庭,中方谳员主审、外国领事陪审;外国领事名为陪审、实为主审,最后连纯粹华人之间的诉讼也要由外国领事观审操纵,于是出现了一句让几代人都咽不下的判词:"外人不受中国之刑章,而华人反就外国之裁判"。
直到1927年1月1日,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才被正式收回,改设临时法院。那一年离它成立已过去近六十年。
这就是"告洋状"三个字背后的屈辱记忆。一个国家连衙门都管不住自己的人,老百姓除了去找能压住对方的那个人,还能怎么办?
但现在必须把两这件事分清楚。
晚清的"告洋状",是强势方借外力欺负弱势方,教民倚着教会压平民;今天的星宇事件,是弱势方借外力讨公道,劳动者被逼到墙角,去找能管住资本的那只手。
方向完全相反。更本质的区别是:晚清是"弱国无主权",治外法权是刀架在脖子上的结果;而今天中国拥有完整独立的司法主权,劳动者走的是商业供应链规则,不是跪着求谁来主持公道。
这两件事形似而神不同,不能混为一谈。可它们共用一个病根:本土的救济渠道失灵,人就会去找"能管住对方的人"。
李秉衡说地方官"恐以开衅取戾,每多迁就了结"。
一百年后,这句话换了个主语依然成立:企业不怕劳动仲裁,怕的是丢订单、卡IPO。于是劳动者的命运,就寄托在了别人家的商业利益上。
所以,那句"丢人丢到国外去了",我理解这份刺痛,但请把矛头对准对的地方。
真正丢人的,不是那107个把材料递出去的年轻人,而是逼得他们只能这么做的那一整套资本算计。
现在说说这家吃相难看的民营企业。星宇是不是活不下去了?肯定不是嘛。
2025年营收152.57亿元,归母净利16.24亿元,刷新历史新高;2026年上半年营收还微增1.87%,账面现金充裕,转身就派发5664万元中期分红。
那107个人,按公司自家财报算,只占员工总数的1.4%、技术管理岗的4%。
讽刺的是,公司半年报里白纸黑字写的竞争力:"一直践行’爱、感恩、责任’的家文化。"一边是家文化,一边是把985硕士"逼去"打螺丝。
再看几处细节,就知道这不是"沟通生硬"四个字能盖住的:
一是规避法定程序。法律规定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星宇用的是一对一单独约谈、化整为零。107人被拆成107个孤立个体,各自面对一整套人力资源体系,法定程序被这样绕了过去。
二是"个人原因"这四个字。让学生签"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本质是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成本,转嫁成劳动者的自愿放弃。一旦落笔,经济补偿、失业保险、应届生身份,全都没了。
三是把人当可变成本的老习惯。2024年末公司在职员工10426人,2025年末降到7532人,一年净减2894人;同期劳务外包工时从238.4万小时暴涨到1087.4万小时,三年增长3.5倍,外包报酬从6572.7万涨到3.02亿。正式编制收缩、外包膨胀,一减一增之间,是长期人力成本被折算成随时可裁的可变成本。
在这样的账本里,校招变成了一个可调节的成本项。
四是那份迟到的道歉。从8月中旬媒体曝光,到8月27日致歉信出来,中间隔了半个月。
真正的转折点不是学生开始维权,而是8月25日人社局通报、8月26日央视网点名、8月27日人民锐评定性。道歉信出来得那么准,准得让人说不出话。至于9月2日董事长的回应:一句"深刻反省并真诚道歉",紧跟着一句对"部分媒体的不实报道"已向网信和网安部门投诉举报。
这个语序本身就说明了很多问题。
最后说说那条本该被修好的路。有人把这场争论简化成"告洋状到底有没有用",我的观点是:有用,但极其有限,且不可复制。
有限在哪?真正弄疼星宇的是资本市场的股价和IPO压力。
境外那封信不过是导火索,而不是捅向星宇的那把刀。
欧盟《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2027年底才全面适用,且裁员问题不等于"强迫劳动";CSDDD、德国供应链法只约束欧盟企业,没有境外执法权,管不到中国本土劳资纠纷;港交所也从没要求"零纠纷才能上市",如实完整披露即可,最多问询、拉长聆讯周期。
不可复制在哪?这套打法只对深度绑定海外供应链、又恰好撞上资本市场敏感窗口的企业有效。
绝大多数企业没有海外客户,这条路就完全走不通。
把它当成通用维权模板,是误导。
更需要说清楚的是边界:举报是公民的法定权利,但如果以举报相要挟、借维权之名勒索远超合理损失的财物,就越过了敲诈勒索罪的红线。
索要自身合法债权、金额未超出合理损失范围,属维权;把举报当工具敛财,就是犯罪。
最后回到那句让人咽不下的话。
一百三十年前,梨园屯的那块庙基地,官府二十年给不出一个服众的说法,最后烧成了义和团。
一百三十年后,常州这107份离职协议,资本市场蒸发15.6亿,才换来一份迟到的致歉。
形式天差地别,可那个问题始终悬着没答:当劳动者走完国内一整套程序要一年半,而他们的求职窗口只有三个月时,你让他们怎么等?
真正要做的,不是堵住那封递出去的信,而是把自家这条路修得足够快、足够有力,快到不需要任何人绕半个地球去找别人评理。
那一天到来之前,"告洋状"这三个字,就还会一次次被翻出来,一次次扎在所有人的旧伤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