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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大何

国家医保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质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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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这次行动要做三年,目标很明确,要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保,尤其是职工医保。

里面有一条看起来不算起眼,但对很多自由职业者很实用。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以后可以按月累计,每满12个月折算为1年。

以前有些地方在缴费年限认定上更强调完整年度。

一个人收入不稳定,今年交8个月,明年又断几个月,零零碎碎的缴费记录很容易让人觉得麻烦,甚至干脆放弃继续交。

现在8个月就是8个月。

以后再交4个月,凑够12个月,就算1年。

对于朝九晚五、有固定单位的人来说,这个变化可能没有多少感觉。

单位每个月代扣代缴,医保基本是自动运行的。

灵活就业者完全是另一种生活。

外卖骑手这个月订单多,下个月可能收入就掉下来;

自由职业者刚接完一个大项目,后面可能两三个月没有稳定收入;

农民工换城市、换工地、换工作更是常态。

他们的问题从来不只是交不交得起医保。

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原来的医保制度,很多规则都是按照一个人长期待在同一家单位、同一个城市里设计的。

但是今天的劳动市场已经不是这样了。

按照媒体最常用的社会口径,全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大约有2亿。

2025年,以灵活就业等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数约6982万人。

按这个规模粗略计算,参加职工医保的比例只有三成多。

剩下的人并不是全部没有医保,其中很多人参加的是居民医保,但这组数据至少说明了一件事,

职工医保对大量没有固定单位的人来说,吸引力和可进入性都还不够。

所以问题也很好理解。

有单位的人参加职工医保,单位替你承担一部分缴费,自己承担一部分。

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单位,很多地方基本要自己承担缴费。

居民医保一年几百元,职工医保一年往往要几千元,保障虽然更高,长期待遇也更好,但眼前这笔钱毕竟是真金白银。

收入稳定的人当然容易接受。

收入忽高忽低的人,就会犹豫。

所以这次新政做的很多事情,都在尽量把那些和灵活就业天然冲突的门槛拆掉。

比如户籍。

通知提出,推动超大城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常住地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

一个人在上海送外卖,在北京跑网约车,实际生活和工作都在当地,医保却因为户口问题还要回原籍处理,这种制度成本放在今天已经越来越不合理。

以后方向很明确,人在哪里工作、生活,医保就尽量在哪里接上。

当然,这里还是要注意目前还是“推动”两个字。

并不是通知一下发,全国超大城市第二天就全部无条件放开,最后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还要等各地实施细则。

另一个变化也很重要。

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以后不能再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捆在一起。

过去有些地方,一个人即便医保年限已经够了,也要等养老金领取条件满足以后,才能办理退休医保待遇。

这对灵活就业人员尤其不友好。

因为他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经历本来就更容易出现断续,两个制度再绑在一起,就可能出现医保已经达到条件,还要被养老金那边卡住的情况。

新政以后,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又达到当地要求,就可以按规定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让医保的归医保,让养老金的归养老金。

这两个制度本来解决的就是不同风险,也没必要永远拴在一起。

还有一项变化,现在还只能算方向。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把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年限,按照一定比例折算成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这对很多灵活就业人员很重要。

不少人年轻的时候一直交居民医保,后来收入提高了,想转职工医保,却发现前面交了很多年的居民医保,对职工医保退休年限基本没有帮助。

以后如果能折算,至少这两套制度之间不会再完全像两条平行线。

但这一条目前不能写成“居民医保年限以后全国都能折算”。

因为通知说的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最后有没有、怎么折、折多少,都要看地方政策。

不过把这些变化连起来看,能看到一个很明显的趋势。

还是之前文章里面提到的,就是过去中国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默认前提。

你得有个单位。

单位替你办理参保,替你扣费,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很多权益也围绕劳动关系运行。

这一套制度放在制造业、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就业占主流的时候,非常顺。

现在情况已经变了。

骑手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固定单位,自媒体没有,自由设计师没有,个体经营者也没有。

还有大量人在单位就业和灵活就业之间来回切换。

如果保障制度仍然要求一个人必须稳定地待在某个单位、某个城市里,才能顺畅积累权益,最后的结果就是越灵活的人,保障反而越容易断。

所以这次所谓“提质”,其实是在补这一块。

缴费按月累计,解决的是收入不稳定。

取消户籍限制,解决的是人会流动。

医保关系转移后年限累计,解决的是城市会变化。

退休医保和养老金解绑,解决的是不同社会保险之间没有必要的捆绑。

这些调整看起来很碎,背后却是在做同一件事。

人可以换城市,可以换工作,可以今天接单、明天自由职业,医保年限不能跟着碎掉。

这个方向肯定是对的。

但接下来还有一块硬骨头。

钱。

灵活就业人员不愿意参加职工医保,程序麻烦当然是一方面,费用也是很现实的一方面。

有单位的人交职工医保,单位可以承担了相当一部分成本。

灵活就业者自己参保,很多地方主要靠个人缴。

一年几千元,对于一个月入一两万元的自由职业者可能不算什么,对于收入四五千、还要交房租和生活费的骑手、家政人员和普通个体户,就完全是另一回事。

这次通知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里面提到地方可以更加灵活地确定缴费方式,按月缴、按季度缴、半年缴、全年预缴都可以探索,也可以从统筹基金保障起步,降低参保门槛。

对于平台就业人员,还鼓励平台采用“个人缴费+平台补贴”的方式。

这里以后怎么落地,会比“手续更方便了”更影响参保人数。

如果最后只是把一次性交几千,改成每个月交几百,对现金流当然有帮助。

可总额如果没有明显变化,收入低的人该犹豫还是会犹豫。

真正能让大量骑手、网约车司机和家政人员从居民医保转到职工医保,可能还得看平台愿意承担多少,地方能不能进一步降低门槛。

顺着单位这个角度再往下想,其实会碰到一个更难的问题。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没有单位,但这不等于他们真的“不需要单位”。

过去一个正式职工参加职工医保,单位要替他承担一部分成本。

后来就业越来越灵活,劳动关系松了,平台也好、企业也好,可以少承担很多过去由单位承担的责任。

人是灵活了。

只是成本也跟着一起甩给个人了。

骑手今天在这个平台接单,明天去另一个平台;网约车司机看起来是自由接单,家政人员也可以自己找活。

按专家的说法是,这是一种福利。

可一到医保、养老这些地方,所谓“自由”马上就会露出另一面。

没有单位替你交。

没有单位替你兜。

收入好的月份自己扛,收入差的月份也得自己扛。

所以这次政策把户籍、转移、缴费周期、年限累计这些问题理顺,当然有用。

但如果最后只是让一个没有单位的人,更方便地自己掏钱交职工医保,那还只解决了一半。

另一半是谁来分担成本。

尤其是外卖、网约车、家政这些平台型就业,平台从这种“灵活”里拿到了效率,劳动者却不能只拿到一个更灵活的缴费入口。

平台补贴如果永远停留在“鼓励”,地方费率也没有明显下降,那很多低收入灵活就业者算完账以后,最后还是会回到居民医保。

不是因为他不知道职工医保更好。

是因为贵。

这才是2亿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问题最现实的一层。

过去有单位的人,单位替你承担一部分保障成本。

现在单位越来越少了,平台越来越多了,自由职业也越来越多了。

如果最后连社会保障都跟着一起“灵活”成个人全包,那所谓灵活就业,说穿了就是工作关系灵活了,用工成本也灵活地转到了劳动者身上。

医保可以按月累计。

户籍可以放开。

关系可以转移。

这些都很好的政策。

但几千块钱一年,最后还是要有人掏。

谁享受了灵活用工的好处,谁就该多承担一点这笔钱。

否则政策越方便,最后也可能只是方便更多人自己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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