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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aAha|是不能提“社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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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deepseek参照当下政策,测算了一下如果我们退休想领取8000元/月养老金,需要缴纳的费用和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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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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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社保是什么?

我从前觉得社会保险是一种费用(也可以说保险),它专款专用,企业缴纳部分进统筹,个人承担部分进个人账户,在当时的我来看,这就是一种福利。

这两年又越发觉得社保很像一种“税”,它具备固定性、强制性、无偿性,三大特性, 与“税”很像,而且其主管单位,现在也正是税务部门,且其征收力度也越来越大,每年都涨缴费基数,但纵观现在的经济环境,强制按工资基数征收最终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再看如今人口结构————老的多、年轻的少、新生儿一年更比一年少,但社保它又是现收现付制,今后如何,很大部分依赖生育率。

回到社保,能不能放弃缴纳,让企业把这部分折现给自己?

不能。

《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已明确规定其强制性;最高人民法院在2025年8月1日的司法解释,强调“放弃社保协议无效“;而且2025年7月1日施行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已经将社保纳入了纳税系统统一管理,社保的征收权在税务部门。

当征管部门是税务机关时,具备执法权,企业不交社保会面临滞纳金,而它给你多交了社保,那势必可能在工资或者奖金的地方会扣回来;至于灵活就业人员,不说了。

说实话,从我自知道社保起,一直认为它是很好的制度,让人民生活安心。

可假如我去饭店吃饭,结账时发现与原来贵三倍,质问老板为什么,老板说我之前三个人吃了霸王餐。这又如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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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放弃无效,用人单位欠缴社保最高罚3倍,新规即将施行

11月1日,《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开始施行,社保缴费违法行为首次被纳入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体系。《基准》明确,用人单位欠缴社保最高罚三倍。同时需要注意,所谓“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是无效的。

统一全国执法标尺 杜绝同案不同罚

《基准》第30项明确,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根据欠缴的金额和占应缴总额的比例,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档执行。举例来说,如果一家公司欠缴社保600万元,占应缴总额的35%,就触犯了第三档,最高可能被罚款1800万元,外加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其实“一到三倍罚款”并不是新增的罚则,早在2011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已经明确。这次是统一了执法的尺度,什么情况下处以三倍,对用人单位来说有很大差别。裁量基准是统一执法的尺度。

今年7月,《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向社会征求意见时,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东北、西南、西北、中南、华北、华东等区域先后发布区域内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款征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体例结构不统一、科学合理性不足、裁量因素不一、指引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制定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全国税务行政处罚尺度,有利于压缩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空间,防止同案不同罚,平等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少缴社保看似增收 实际损害职工权益

为什么要把社保缴费的尺子统一起来?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说,问题的关键在于,过去,存在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不实的情况,似乎少缴社保,可以让员工多拿钱,但受损的,最终还是职工。

褚福灵:眼前来讲,企业的成本会有所降低,但是对职工的待遇会带来很大的影响。比如养老金的计发,你的缴费工资假如是1万元,结果按5000元交的,很显然在计发养老金的时候,这个基数就少了二分之一,养老金的水平也降低了。另外,工伤、生育等,通常都是按缴费工资来计发的。

褚福灵告诉中国之声,随着《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的施行和技术手段的升级,执法将更加有据可依,能够更好地保护职工权益。

处罚有前置程序 并非欠缴即罚

施正文认为,《基准》会让各地执法标准统一,除了保障职工权益,也保障了合规企业的权益。施正文进一步解释,欠缴社保费不是一欠缴就处罚,处罚有严格的前置程序。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期缴纳,社保费的征收部门发现了,必须作出责令限期缴纳的通知,通知以后,如果用人单位依然逾期不缴纳的,才能给予处罚。

施正文提醒,缴纳社保费是法定义务,一些用人单位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签署了所谓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这份协议无效,因为它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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