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由北京中欣银宝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中欣银宝通”)发行的中欣金卡,原本可以在稻香村、全聚德、翠微百货、京客隆等多个商家使用,但自2025年3月底开始,这些商家不能再用中欣金卡,持卡人想退回卡中余额也迟迟没有下文。未来,像中欣银宝通这样持有多用途预付卡牌照的支付机构,将迎来更严格的监管。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拟替代2012年9月发布、已施行近14年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