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香港交易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显示,港交所就有关提升香港上市机制竞争力的建议发布《咨询总结》,修订后的《上市规则》随即生效。

中新经纬注意到,此次改革重点覆盖不同投票权架构、首次上市规定及上市安排等多个方面。

在首次上市规定及上市安排方面,采纳的主要建议包括所有新申请人均可以非公开形式递交上市申请等,而现行规定为只有合资格的第二上市申请人、生物科技公司及特专科技公司,或个别情况下获得豁免的申请人,才可以保密形式递交上市申请。

来源:香港交易所官方微信公众号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此次改革是提升香港上市机制灵活性和多样性的重要一步,确保我们的上市机制与时俱进,能够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在维持高水准的企业管治和投资者保障的前提下,我们希望通过拓宽公司上市渠道,吸引更多类型的优质公司来香港上市,为投资者创造更多机遇,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全球首选上市地的地位。”

伍洁镟还称,港交所将继续致力于提升香港上市机制的竞争力,未来几个月内将会就进一步改革征求市场意见。

文章称,此次咨询,联交所一共收到来自市场各界的73份回应意见。联交所之前在咨询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建议均获得广泛支持,不少建议更获得近全数支持。联交所将采纳全部建议,部分建议稍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