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執政黨基民盟(CDU/CSU)國會黨團主席、前任衛生部長史巴恩(Jens Spahn)2026年7月中旬接受德國《畫報雜誌》(Das Bild)訪問時,坦承自己與同性配偶已經迎來兩人的第一個小孩,卻立刻在德國政壇與社會引發巨大爭議。原因在於,史巴恩的小孩是兩人在美國透過代理孕母產下,但不論基民盟還是史巴恩本人卻長期主張禁止代孕。這一方面引發人們質疑史巴恩本身的雙重道德標準與政治誠信,並導致史巴恩在數天後因為不敵來自黨內外的巨大壓力而辭職。另一方面,德國政壇與社會也再次思索,是否需要就代孕議題進行更廣泛的公共辯論。
儘管德國社會多對史巴恩初為人父、得以滿足自身家庭生活期待表達祝賀,並同意個人生育後代的期望和需求是人之常情,卻普遍拒絕以「個人歸個人、政治歸政治」的態度面對這起事件。如前所述,德國社會對於史巴恩的批評主要來自於:當政治人物長期堅持並鼓吹特定政治立場,自身卻作為出違背該立場的行為,他還值得被信任嗎?

史巴恩與基民盟
史巴恩所處的基民盟重視基督教宗教傳統,政治立場屬於保守右派,因此長期堅定反對將代理孕母合法化,而史巴恩作為黨內二把手,也一直宣揚著同樣立場。2015年,史巴恩在接受男性雜誌GQ訪問時曾表示:「作為男同志和基督徒,我個人很難接受租借女性子宮這樣的行為。」此外,史巴恩於2018至2021年間擔任德國衛生部長期間,自民黨(FDP)曾於2019年提議放寬國內對代理孕母的禁令,改為適度開放遵守無償利他原則的非商業代孕,卻遭到史巴恩拒絕。
今(2026)年2月,基民盟在黨團大會上更進一步確認了黨內反代孕的立場,並將此立場納入黨綱。儘管當時史巴恩的孕母已經懷孕,他卻沒有針對該議題表達任何意見。如今,當人們看著史巴恩從美國帶回孩子,再回想起他當時的沉默與附議,很難不覺得自己遭受欺騙。當德國許多家庭因為法律規定而無法選擇代理孕母作為生育管道的同時,長期以來鞏固這項法律的史巴恩卻自行繞道。
更重要的是,儘管德國並不禁止國人前往代孕合法的其他國家取得代孕服務,但並非每個家庭都具備出國需要的經濟資源與家庭支持等條件。許多人因此直言不諱地指出,史巴恩之所以可以輕易地避開德國法律限制,最主要的原因來自於他享有特定的經濟實力。這起事件因此不只是一個政治誠信、道德與性別問題,更成為一個階級議題。尤其史巴恩在此之前也曾有過其他爭議事件,包括疫情期間以高價購買口罩、圖利特定公司,以及獲得不明貸款並以此購買豪宅等,一樁接一樁的政治醜聞終於讓史巴恩的政治生涯難以繼續。

代孕在德國的相關法規
在德國,有多項法規涉及代孕議題,其中最主要的法源是1990年開始施行的《胚胎保護法》(Embryonenschutzgesetz),其中規定,不論是商業還是非商業的代孕形式,在德國一律禁止。《胚胎保護法》立法背後的思維是,代孕「會導致母親身分的雙重性」(gespaltene Mutterschaft),當有兩位女性涉入孩子的出生事實,這會使得孩子的自我認同變得格外困難,進而對他們的發展造成負面影響。法規因此禁止在德國雇請代理孕母,以及一切相關的醫療處置,違犯規定的醫事人員可能面對最高3年的刑期,但該法並不處罰尋找、委託代理孕母的家庭與個人。
此外,另一個重要的法源則是《家庭法》(Familienrecht)。該法儘管禁止代孕,卻不排除或禁止德國國人前往代孕合法國家取得服務的可能性。換言之,若有德國人在其他國家透過孕母生下小孩,只要委託孕母的伴侶雙方其中一人可以證明自己和孩子之間的血緣關係,小孩便可以順利地在德國取得合法身分,親子關係也得以建立。
一個比較複雜的情況是,德國《家庭法》認定,生產者即為孩子的母親,因此在代孕的情況下,即便並未使用孕母本身的卵子(亦即孕母和孩子並無血緣關係),孕母仍會自動被視為法律上的母親(而不是卵子提供者)。換言之,若委託外籍孕母的是一位德國女性,孩子並不會自動取得德國國籍。但德國聯邦最高法院之前曾經在一起判決中指出,若外國法院已經裁定德國籍父母為孩子的法定父母,德國便可承認雙方的親子關係。與此同時,若精子捐贈者為德國籍,國籍的取得程序則相對簡易。

因此,有評論者便指出,史巴恩個人的「雙重標準」之所以得以成立,是因為德國法規本身就具備了這樣的雙重性:法規一方面讓德國國籍者即便在國內代孕不合法的情況下,仍舊能將前往國外委託孕母當成一個相對可行的選項;另一方面,法規的模糊性或許反映的也正是代孕議題的複雜,以及各種道德立場的交會,使得某種非黑即白的規範難以成立。
事實上,德國社會也察覺到,代孕相關法律一方面極為武斷(全面禁止),另一方面卻又為出國委託孕母的家庭留下空間,這樣的作法可能造成某些問題(例如:當委託人為德國女性時,國籍傳承上的複雜)。與此同時,德國與生育自由和生殖醫學相關的法規也長期偏向保守,例如:人工流產在德國其實「原則上不合法」,但在某些情況(懷孕12週以內、強暴、健康問題)下可以「不受處罰」(straffrei)。又例如:除了代孕外,在大多數國家都合法的捐卵,在德國卻也被禁止。
因此,2023年間,當時聯合執政的社民黨(SPD)、綠黨(Greens)與自民黨曾經成立「生殖自主與生殖醫學委員會」(Kommission zur Reproduktiven Selbstbestimmung und Fortpflanzungsmedizin)檢討相關法規。委員會於2024年提出報告,建議人工流產除罪、捐卵合法化,並且在符合嚴格評估條件的情況下開放利他型的非商業代孕。委員會指出,全面禁止代孕已經不再符合社會現況。但不論是當時執政的紅綠燈聯盟,還是如今的聯合內閣,都未能針對委員會的建議提出進一步的修法與改革。


德國各黨對代孕議題的立場
而史巴恩的代孕事件如今又再次在德國社會激起討論。根據近日民調,德國民眾對代孕議題的意見相當分歧,41%的受訪者認為不應該全面禁止代孕,39%的人則反對代孕合法,更有20%的人表示自己還沒有確切的立場。
同樣的分歧也出現在政黨之間。基民盟表示仍將堅持反對代孕的立場,更不打算在接下來的執政期間針對相關法規進行討論或修改。甚至連史巴恩本人都再次表示自己反對代孕,強調他的個人生活並不影響他的政治立場。同屬執政聯盟的社民黨黨內意見則較為分歧,社民黨國會黨團的女性代表Carmen Wegge支持在設定嚴格條件的情況下開放非商業代孕,也有另一派(如婦女與家庭議題的國會發言人Jasmina Hostert)認為,代理孕母是太過複雜的倫理與社會問題,眼前難以找到令人滿意的解方。
與此同時,左派黨(Die Linke)認為商業型代孕涉及嚴重的權力不平等,就算是利他型的代孕,也有可能因為家庭期待、情緒依附和各種隱藏的花費而造成壓迫。綠黨則主張,應該要就代孕議題進行更廣泛的公共辯論。
德國倫理委員會(Ethikrats)主席Helmut Frister也呼籲,政治人物與德國社會應公開討論代孕議題。他表示,代孕一方面涉及多方的福祉與需求,而這些不同面向都應該被妥善考量,生育對於許多人來說並不只是一個「生活型態」的問題,而是更根本的、可以影響個人生存幸福感的決定。另一方面,如何妥善保護孕母的權益及嬰孩的福祉更是重要的問題。
Frister認為,如今德國法規的處理方式,其實說穿了就是把問題轉移到其他國家,讓有需求的國民透過自己的資源和能力前往他國尋求解方,而這反映了整體社會的雙重道德標準。換言之,在這樣的情況下,德國政府一方面選擇不回應國民的生育需求,另一方面也未能保護那些為德國父母提供服務的外國孕母。


代孕是剝削?還是女性自主決定權?
在德國,支持與反對代孕的意見和我們在其他國家常聽到的論述相去不遠。反對代孕合法化的人認為,代孕將女性身體商品化,且讓孩子成為一項可以在市場上被購買的物品,商業型代孕更有可能造成弱勢貧窮的女性遭到剝削。即使是利他型代孕,孕母也還是會面對各種健康風險和情緒壓力,例如:鮮少有人討論到,當孕母在孕期和腹中嬰孩產生情緒依附後,產後分離可能對她們造成的影響。
有評論者更指出,根本的問題在於「嬰孩不應該成為契約物件。儘管人們可能渴望擁有和自己共享血緣關係的孩子,這並不代表我們需要利用現代醫學所提供的一切可能性,來滿足這樣的渴求。」

另一方面,支持代孕合法的人則認為,全面禁止代孕剝奪了女性自主決定的權力,而這違背了德國基本法的原則。
去(2025)年曾經一度成為憲法法庭大法官候選人、但卻因為史巴恩無法調停基民盟黨內意見而未能被順利任命的憲法學者Frauke Brosius-Gersdorf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禁止代孕是一種「父權國家」的作為,因為國家認定自己最清楚怎樣才能保障女性(包括孕母)的福祉,而非信任女性可以自行做決定。因此,在此過程中,國家剝奪了德國基本法所賦予女性的自決權與自主性。
Brosius-Gersdorf認為,國家的責任是建立規範,確保女性有充足的機會了解到代孕可能造成的醫療、心理健康與社會風險,並保障孕母不受剝削,而在女性充分了解自身處境與風險的情況下,女性應該要有決定如何使用自身身體的權力。她更進一步指出,大多數人都相信我們應該享有自行決定是否抽菸飲酒、是否參與高風險極限運動的自由,國家並不會加以干預,「國家不能在違反女性意願的情況下,試圖保護她們不受到自身決定的傷害,」Brosius-Gersdorf這麼說。

一方面是女性與兒童的健康權益,另一方面是女性「自由選擇」的權力,再結合代孕在當代已經變成一個全球性的過程,不論是委託家庭還是孕母,都會受到不同地區、不同社會、不同族群之間在社會與經濟層面上不平等的影響,代孕涉及的很顯然不只是「個人」層次的自由。更進一步的問題是,我們究竟應該如何看待個人對於血緣家庭的渴望,當代社會對於「家庭」組成的想像又是建立在哪些意識形態上?
諸此種種讓代孕成為高度複雜的問題,而很顯然地,德國社會也難以再置身事外。目前德國的討論中,仍舊主要聚焦於非商業代孕,並且主流意見多認為,即使開放代孕,也需要有嚴格的條件限制。例如:孕母必須是親友,或曾經有過生育經驗等。
然而,儘管問題已經來到家門口,德國政壇恐怕短期間內難以分神處理此事。執政聯盟中的基民盟已經明確表示不會採取任何行動,社民黨則還需要調和黨內意見,更別提德國眼下面對各種內憂外患——美伊與烏俄兩場戰爭、疲軟的經濟、不久前剛宣布的退休金與醫療改革——代孕議題很難佔據任何急迫性。而在德國具體做出任何法律與政策變革之間,同志與不孕家庭就只能繼續穿越於國界和法規縫隙之間。

責任編輯/張郁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