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青少年備受「上網成癮」問題困擾,繼澳洲後,英國政府最近宣布,將全面禁止16歲以下青少年使用社交媒體平台,並對遊戲及直播平台實施限制,掀起全球各地就「兒童禁網令」展開熱烈討論。不過,有臨床心理學家向《東呼即應》表示,單靠立法未必可解決問題,反可應引發青少年逆反心理。

《東呼》落區了解市民意見,發現市民對此意見紛紜。梁同學坦言不太支持,認為隨着時代變化,兒童或16歲以下青少年有必要透過社交媒體了解世界。冼同學亦擔心朋友間會少了話題,但政府如真的立法也無可奈何,「不能玩就不能玩,等到16歲後再說」。不過何女士卻表示贊同,認為小朋友不懂得分析網上不良資訊,支持將沉迷上網的小朋友送到機構警戒一下,「小朋友真的會怕」。

有人認為,社交平台對兒童心智發展的影響,已經不單是「浪費時間」那麼簡單,網絡欺凌等正逐步蠶食他們的精神健康。對此臨床心理學家梁重皿博士解釋,青少年大腦的前額葉仍在發展,未到完全成熟的階段,但負責情緒反應以及獎勵處理的邊緣系統會較早發展,所以這期間的青少年會對外界的評價特別敏感,社交媒體「畀Likes(點讚)」 等本質上是一種間歇性的獎勵,青少年大腦會釋放多巴胺,好像一種「獎勵機制」一樣,令他們更頻繁地上網檢查回饋。

她又指,青少年會透過和同輩比較,從而建立自我概念,以致出現「被動瀏覽」的情況,即演算法根據他們慣常看的東西推送內容,當演算法持續推送長得很帥很漂亮、很有成就的人等內容,青少年便很容易產生「向上」的比較,影響他們的自尊感和自我效能感。至於網絡欺凌,通常可能造成的傷害會較傳統欺凌更深遠,因為其持續得更長,傳播速度更快,且傳播過程中不知道轉發過給誰。

不過梁重皿指出,立法的本意是想有一個社會的保護框架,但從心理學的角度衡量,單靠禁止一些事情通常很難治本,當個體覺得自己沒有自由時,容易會有一些違規的動機,尤其是當青少年人處於非常追求自主性、獨立性的發展階段,如果這些措施被青少年人理解為監控或控制,或會適得其反,亦可能令他們沒有機會學習管理自己的行為,並為風險作評價。她認為相對理想的模式是延後青少年人接觸高風險平台的同時,提早教導他們如何善用網絡。同樣重要的是為他們提供替代性的社交空間,特別是面對面的聚會,增加他們與真實世界的連結感。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前主席雷張慎佳則認為,必須正視社交媒體對青少年的傷害,特別是網絡欺凌問題,青少年被欺凌,雖屬「虛擬」,但傷害可大可小。她指出,澳洲作為全球首個禁止16歲以下兒童和青少年使用社交媒體的國家,其法例是處罰社交媒體而非父母及兒童,但承認實施的時間尚短,暫時成效不算太大,但當地政府表示會加大力度保護兒童。

英國的相關法律將於年底生效,當地政府之前向家長、業界人士及青少年徵集了約11萬份意見書,當中超過83%家長認為社交媒體帶來的風險大於益處;90%回應者支持提高年齡限制至16歲。挪威、土耳其等國亦將訂立類似管制法例。

雷張慎佳指出,家長、照顧者及專業人士在現實生活裏的監督和引導,以至政府守護兒童及青少年政策以及機制均十分重要,建議在政府架構下設立兒童事務司長,並設立法定的兒童事務委員會,訂定長遠及短期保護青少年及兒童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