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持续两个多月的美以伊军事冲突迎来法律节点,可能会使特朗普政府在未来几天压力增大。

一项旨在限制美国总统战争权力的法案成为关键。根据1973年《战争权力法》(War Powers Resolution),未经国会授权的军事行动不得超过60天。随着这一期限来临,特朗普政府必须在寻求国会授权、撤军或自行延期之间做出选择。

多位知情人士透露,5月1日之后,如果特朗普在没有国会授权的情况下继续对伊朗发动战争,国会民主党人正在考虑对他提起诉讼。

美国国家宪法中心和国会研究服务处的记录显示,历任美国总统都曾找到“变通”的办法,在60天期限之外继续其军事行动。特朗普已经表示,不会仓促达成一项“糟糕的”协议以结束这场战争。

科罗拉多大学博尔德分校法学院法学副教授玛丽亚姆·贾姆希迪分析称,如果白宫要将60天的期限延长30天,总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国会证明继续使用武力的必要性。“超过90天的期限后,如果国会没有宣战或以其他方式授权继续采取军事行动,总统必须终止部署军队。”贾姆希迪说。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美国政府与政治专家、荣誉退休教授约翰·哈特撰文称,当总统与国会就《战争权力法》发生冲突时,双方通常能达成某种对总统有利的妥协局面,但这次的情况可能略有不同。“距离中期选举仅剩六个多月,共和党在国会两院仅拥有微弱多数席位。在此背景下,特朗普发动了一场不得人心的战争。如果5月1日美军仍在中东地区作战,《战争权力法》可能会重新获得50多年来从未有过的现实意义。”他分析道。

为什么是“5月1日”?

建国初期,美国在宪法中对战争职责进行了划分:总统是三军统领,但只有国会才能宣战。国会上一次宣战是在1942年6月4日,战争对象是纳粹德国的同盟国保加利亚、匈牙利和罗马尼亚。

在未获得国会授权的情况下,美国政府与以色列2月28日对伊朗发动打击。特朗普当时声称“正在行使作为三军统帅的权力”,以保护美国在中东的军事基地,推进美国“至关重要的国家利益”。他还表示,军事行动是为了“集体自卫”,保护包括以色列在内的地区盟友。

面对民主党人的质疑,白宫官员和国会大多数共和党人表示,特朗普的做法符合《战争权力法》的规定。这项法案允许总统在未经国会授权使用武力的情况下,拥有60天的窗口期进行军事行动。

《战争权力法》于1973年颁布,当时的美国深陷越南战争泥潭,引发了民众的强烈抗议。国会认为战争权力被滥用,必须加以限制。最终,国会不顾尼克松政府的反对,强行通过了《战争权力法》。法案第四条规定,总统必须在将美军投入“敌对行动”后48小时内向国会提交一份报告,解释采取该行动的宪法和法律依据、理由以及美国介入的估计范围和持续时间。第五条则规定,在60天期限内,如果国会未宣战或授权战争,也未延长期限,总统必须结束军事行动。

法案允许在60天期限已满后将军事行动延后30天,前提是总统以书面形式做出保证,延期是为了确保美军安全撤离。在这一期限内,总统并不能得到继续发动进攻性军事行动的授权。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国会内部对截止日期说法存在分歧,并认为对截止日期有多种解读方式。部分观点认为,60天截止日期应从军事行动开始之日算起,意味着截止日期为4月29日。一些议员则援引法律条文辩称,应从白宫3月2日正式通知国会之日起计算。据此推算,5月1日才是截止日期。许多共和党籍议员则认为,停火期不应计入60天截止日期之内。

特朗普并非违法先例

《战争权力法》规定了战争期间国会与总统之间权力划分的问题。美联社分析称,法案制定者的意图是让国会和总统运用“集体判断”,要求总统在一切可能的情况下与国会进行磋商。在不进行正式宣战的情况下,法案希望维护国会的作用,同时保持总统在敏感局势中的灵活性。

哈特撰文称,至少对国会议员而言,这项法案的精妙之处在于“自动生效”机制,即国会无需采取任何行动实施法案,也无需公开反对总统的军事和国家安全政策。但他也指出,由于《战争权力法》的法律用语模糊,存在大量例外和限制条款,历届总统及其法律顾问得以利用法律漏洞,导致自尼克松以来的美国总统均未受到法案的有效约束。

1999年,在未经国会许可的情况下,克林顿政府在科索沃地区部署军队超过60天。他们辩称,国会批准了一笔支持军队部署费用的拨款,同时对资金的使用时间做出限制,这种做法实际上已授权政府开展军事行动。

2011年,时任总统奥巴马驳回其司法部律师的意见,在未获国会批准的情况下,允许美国参与北约对利比亚的集体空袭行动,时间超过60天。奥巴马政府向国会声称,此次军事行动并不构成让美军陷入“敌对行动”的情况。代表国务院的律师当时还辩称,大部分行动由无人机执行,行动并未让美国处于危险之中。

特朗普政府曾援引奥巴马政府的先例,为美军在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的军事行动提供支持。从去年至今,特朗普政府在相关海域追击“毒品走私船只”的行动因绕过《战争权力法》而遭到广泛质疑。特朗普方面辩称,这些空袭行动并不符合法律中关于“敌对行动”的定义。在行动仍在持续的背景下,政府并不打算向国会寻求延长最后期限或获得军事行动批准。

多年来,法院也一直回避介入。国会议员曾提起多起诉讼,依据《战争权力法》质疑总统使用武力的合法性,但法院并未就该法律的合宪性作出过实质裁决。

绕过国会,特朗普还能继续战争吗?

迄今为止,在多次涉及伊朗战争权力的国会投票中,绝大多数共和党人与政府保持一致。但多位共和党消息人士向CNN承认,60天期限可能成为这种团结态势的转折点。

共和党参议员约翰·柯蒂斯撰文称:“我支持总统为保护美国人的生命和利益所采取的行动,但我不会支持未经国会批准、超过60天窗口期的军事行动。我持这一立场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历史原因,一个是宪法原因。”

几名曾坚定支持军事行动的共和党人也对战争延续表示不安。一些人甚至表示,如果战争持续超过60天,他们可能会改变投票立场。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佛罗里达州共和党众议员布莱恩·马斯特等共和党人警告称,如果冲突持续到5月,特朗普可能会失去大量支持。

目前,尚不明确有多少国会共和党人愿意反对特朗普。有部分对战争持批评立场的共和党人担忧,此时谴责战争不仅可能沦为民主党的攻击筹码,还可能招致特朗普的报复。

即便大多数民主党议员和少数共和党议员共同推动一项旨在中止军事行动的联合决议(尽管此前五次投票均未获通过),特朗普也势必会动用总统否决权。在当前共和党在国会仅占微弱多数的情况下,要获得推翻总统否决权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数票,难度极大。若国会试图禁止特朗普使用已拨付的资金继续战争,同样也将面临这一障碍。只有当国防部的可自由支配资金耗尽,特朗普被迫为战争申请补充拨款时,国会才有可能真正获得制约总统权力的杠杆。

与此同时,特朗普可能援引《使用军事力量授权法》(Authorization for Use of Military Force, AUMF)支持其军事行动。2001年“9·11”事件后,AUMF在国会获得通过,允许白宫开展所谓的“反恐战争”。2002年,AUMF又被用于授权推翻萨达姆政权以及入侵伊拉克的军事行动。目前,美国国会已经正式废止了2002年的AUMF,但2001年的AUMF仍是白宫在世界各地开展反恐行动的主要法律支柱。

2015年一份关于《使用军事力量授权法》的国会报告发现,前总统奥巴马不仅借助这项法案继续在阿富汗开展军事行动,还启动了对极端组织“伊斯兰国”的战争。在特朗普第一任期内的2020年,他曾援引这项法案下令暗杀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圣城旅”指挥官卡西姆·苏莱曼尼。

《华尔街日报》分析称,伊朗战争虽不得人心,但仍可能持续下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特朗普并非首个绕开国会发动战争的总统。此外,在大多数共和党众议员所在的选区,共和党选民占绝对优势,且仍有七成共和党选民支持战争。因此,大多数国会共和党人没有必要因伊朗战争与特朗普决裂。

根据保守派媒体福克斯电视台3月底的一项民意调查,在2024年投票给特朗普的美国人中,有26%的受访者不赞成总统处理伊朗战争的方式。在共和党人中,这一比例为29%。在独立选民和拉美裔选民中,这一比例均为79%。特朗普最核心的支持群体,即没有大学学位的白人男性选民中,57%的人表示反对伊朗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