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湖北省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发布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12”一般坍塌事故调查评估报告,确认该事故各项责任追究、隐患整改及安全防控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事故警示教育和行业整治成效显著。
报告显示,2023年7月12日16时许,湖北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雅士林荣府雨污管网工程,发生化粪池墙体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5万元。2023年8月,咸宁市政府对该事故调查报告予以批复结案,要求从严追责问责、全面整改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2024年9月,咸宁市安委办牵头组建专项评估组,通过部门自查、现场核查、抽查核验等方式,全面复盘事故追责和整改落实情况。经核查,本次事故相关刑事责任、行政处罚、公职人员问责均全部落地。涉事建设、置业、监理三家企业均被依法处以罚款,多名企业实际控制人、现场监理及项目负责人被予以行政处罚。陈某某等3名涉案人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报告称,针对本次事故暴露的监管和属地管理漏洞,相关责任单位及多名公职人员已完成问责整改。涉事属地乡镇、行业监管相关单位被责令自查整改,多名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分别被给予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处理,层层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