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8时26分,四川宜宾长宁县发生4.7级地震,随后部分手机用户收到震级为7.7级的预警,引起了一定担忧。四川省地震局当日通报,该预警系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冒用“中国地震预警网”名义发布,该所授权已于7月22日终止。
事实上,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与“中国地震预警网”之间的关系,以及该研究所自身的性质与背景,早就多次引发热议。如今由于叠加“误报”“冒用”等争议,更是令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应当承认,作为民办非营利科研机构的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自2008年汶川地震后创立以来,在地震预警意识普及和基础预警信息发布等方面确实做了不少工作。但是,随着“误报”“会员制”等争议的不断出现,其身份与角色的尴尬无疑被进一步放大。
就在今年3月,对浙江泰顺的地震误报,就被浙江省地震局直接定性为“未经授权同意、非法发布”。同时,今年7月22日,四川省地震局终止了向该所提供中国地震预警网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第三方授权。
在这样的背景下,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方面需要正面回应公众的问题恐怕不少。
第一,此次地震后第5秒推送的预警震级为7.7级,与最终实测存在巨大偏差,以及上一次的“误报”,到底是正常的误差、偏差范围,还是反映出该所的预警系统本身已存在着不容忽视的技术缺陷?
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在回应中也坦承“是偏差大了”,并强调是“15年来偏差最大的一次”。但这样的偏差和误报,到底能不能完全避免?是否经得起技术和伦理层面的科学审视?要知道,如此大的预警偏差和误报,一旦引发不当的应急响应乃至造成社会恐慌,背后对应的潜在风险绝不可小觑。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有必要展开更加严格的技术评估,并在程序层面对预警发布有更审慎的把控。
第二,该所继续以“中国地震预警网”的名义发布预警信息,到底是否构成冒用?如果确属未经授权使用“中国”字样,是否本身也涉嫌违规?
四川省地震局指出,减灾所系冒用“中国地震预警网”名义向公众发布信息,并称已于今年7月22日终止相关授权。但减灾所则辩称,“中国地震预警网”系2020年与中国地震局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所确立的共同建设成果,并非冒名。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真相到底是什么?减灾所口中的“合作备忘录”的法律效力到底如何?
第三,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到底需要怎样的资质和授权,发布的边界到底在哪?
在去年应急管理部、中国地震局举行的安全知识发布会上,中国地震局监测预报司相关负责人曾对外科普:地震预测属于科学研究行为,其产出的预测意见是地震预报的基础;地震预报属于政府行为,由政府按照程序来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地震预警是在地震发生后向公众发出的警报,用来提醒公众采取紧急避险措施,以减小或避免地震灾害损失。
由此看,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发布的是地震预警信息。那么,该所到底是不是合法的预警信息发布主体?如果是,为什么多次出现重大误差?同时,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这么严肃的事情,是否允许像“会员制”这样的商业化操作?其合理的边界又在哪?
地震不是儿戏,地震预警更不是谁想发就能发。防灾救灾不反对各种社会力量包括民间机构的参与,但地震预警发布这样社会影响重大的行为,必须得到规范,确保其严肃与科学性。
说到底,地震预测、预报、预警,都事关公共安全,关乎社会的减灾防灾水平。不妨将此次争议视为一次难得的契机,系统梳理地震预警发布的权限边界和发布规范,并厘清社会机构与官方机构在这些领域所扮演的角色和关系,给予社会更准确的预期。无论如何,让社会减灾防灾效果最大化,是各方都应共同追求的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