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今天(1)生效,外交部嚴正反對中國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藉以進行長臂管轄與跨國鎮壓,並呼籲國際社會共同反制威權擴張。

中國今天(1)起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主張民族團結的事業堅持由中國共產黨領導,且可究責境外組織與個人等。

外交部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中國藉「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企圖透過其國內法規,進行長臂管轄與跨國鎮壓,擴大威脅、恫嚇其他國家人民,嚴重侵害各國主權與國際人權,外交部對此表達強烈譴責與嚴正反對。

外交部指出,上揭法律以國內法形式,明訂對中國境外組織、個人施以管轄權,作為中國擴大長臂管轄與跨國鎮壓的法律基礎,對全球自由、民主與人權構成相當威脅。未來各國人士若有不為中國接受的相關言行,皆可能成為該法針對或追究目標。對於中國再次以其國內法實施威權擴張的行徑,國際社會應共同予以譴責。

外交部提到,此外,該法多項條文以「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不利民族團結進步」等欠缺明確定義的概念作為依據,賦予中國執法機關恣意解釋空間,讓民眾難以辨別風險,因而進行自我審查,製造寒蟬效應,嚴重牴觸法治國家所應重視的法律明確性與比例原則。

外交部重申,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中國任何國內法律,對台灣均不具拘束力,更無權羅織台灣人民入罪。台灣作為民主自由國家,台灣人民依法享有言論、思想等自由,不容中國置喙、干擾。

外交部強調,當威權主義向外輸出恐懼,民主國家必須提高社會韌性;當威權勢力試圖製造分裂,理念相近夥伴更應深化合作,以共同因應。台灣作為民主陣營的重要成員,將持續透過國際合作,強化自身社會韌性,對抗中國政府的跨國鎮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