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偵辦閃兵集團案,今天(15日)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9名藝人、5名素人,9藝人除了先前自首的阿達(昌景翔)、前Energy成員唐振剛外,另有前Circus成員廖人帥、唐禹哲(本名阮霆鈞)、李唯楓、邱昊奇(本名邱孝尊)、鄒翰昇(本名鄒宗翰)、楊子鋒(本名楊景涵)以及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有4人是聽從先前閃兵遭拘提的陳大天與坤達勸說這才現身自首;檢方認定這14人主動自首並積極配合調查,深表悔悟,建請法院給予緩刑宣告。

檢警調查,這一波起訴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及14名役男,分別有9藝人與5素人,其中,阿達、廖人帥、邱昊奇、李唯楓更是聽從先前遭拘提並已起訴的藝人坤達、陳大天苦勸,這才出面自首。


檢警發現,犯罪手法與先前的案例如出一轍,從2009年開始,透過他人介紹與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搭上線,以10萬到30萬不等價格,由陳志明告知就診程序、教導憋氣呼吸方式提升血壓機量測數據,等取得24小時血壓機後,再由陳志明擔任槍手代替役男量測血壓,使醫師開立「中度或重度高血壓」診斷證明書,在役政單位申請將體位從從「常備役」變更為「免役」。

其中,唐振剛在2012年花15萬閃兵;阿達花10餘萬在2011年閃兵;廖人帥花20至25萬在2012年閃兵;邱昊奇花15萬在2019年閃兵;鄒翰昇花10萬在2010年閃兵;楊子鋒花20至25萬在2019年閃兵;李唯楓花費15至20萬在2017年閃兵;唐禹哲花20萬在2013年閃兵,李奕釜則花15萬在2019年閃兵。

檢方認為,兵役制度是維繫社會安定與確保國家安全的基石,不僅體現全民國防的理念,更是公平正義的象徵,認為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深知門診與複檢過程,利用制度漏洞,蓄意偽造檢測結果,藉以規避兵役義務,嚴重破壞我國兵役徵集制度公平性,危害社會安定與國防安全,陳志明以此為業牟取鉅額報酬,犯罪情節重大,建請新北地院量處有期徒刑5年以上之刑。
役男部分,檢方則認為他們曾以不正當方式逃避兵役行為,損及國家徵兵制度公平性,但案發後役男未經查獲就主動自首,詳實供述犯行,並積極配合偵查,更有1名素人自首後,也已於去年11月20日入伍,悔悟之意甚深,因此請求法院斟酌給予緩刑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