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8日)深夜,警方接獲報案,指輔仁大學圖書館廁所外出現「偵煙器造型」監視器。經警方到場調查後確認,該設備為校方設置,拍攝範圍僅限公共空間走廊與走道,未涉及廁所內部,並無違法情形。

輔大圖書館偵煙造型監視器 校方:設置5年為治安需求

校方表示,該監視設備於5年前裝設,主要目的為協助治安事件後續追查。然而相關設備仍引發部分學生質疑,要求全面更換為可清楚辨識的監視器。現場位於輔仁大學圖書館廁所外走道,該偵煙器造型設備設置於角落,學生行經時抬頭即可看見鏡頭,因而感到不安並報案。

轄區警方獲報後會同科偵小隊進入校園,雖確認監視器拍攝範圍僅為走廊等公共空間,但仍引發學生疑慮。警方進一步確認,監視器未拍攝廁所內部,為校方合法設置之設備。

校方強調,裝設目的並未涉及妨害祕密罪,主要是基於治安考量,且設置時間為5年前,用以協助事件發生後追查。部分學生則表示難以接受相關設置,認為應改採明顯攝影機,以清楚告知監視範圍,避免引發隱私疑慮。有學生指出,針孔式設計雖具阻嚇效果,但仍讓人感到害怕與不滿。

校方更換一般攝影機 制度調整仍待研議

該名女學生於28日深夜約12時報案後,警方隨即前往檢查。隔日校方將原有偵煙器造型設備拆除,並更換為一般攝影機,同時張貼錄影中告示。

輔大學生會長黃祥瑋表示,目前國璽樓仍有1台針孔式攝影機已於5月29日拆除;濟時樓圖書館總館則設有約14台監視器。他指出,當日監視器畫面拍攝到學生進入廁所,已嚴重影響隱私,學生普遍認為個人權益遭到侵害。

輔仁大學圖書館對外開放,校外人士可持身分證或駕照實名進出。本月中曾發生女學生離席期間水壺遭畢業校友加入不明物品事件。校方為防範類似治安事件,因此設置隱藏式攝影機,但是否全面改為可辨識監視器,仍待後續研議。

東森新聞關心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若觸犯法將以刑法235條中的散布猥褻罪,非自願遭散布之成人性影像已有刑法319-3條專法、兒少性影像遭散布則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作為規範,提醒民眾避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