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間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涉嫌性侵猥褻46名女童。法院日前判決,兩案分別處以有期徒刑28年8個月與30年。不過,其中一名受害孩童的家長對毛畯珅及其母親提出民事訴訟,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過去現身時,他曾點頭示意向大眾道歉。這名幼兒園長之子毛畯珅因涉嫌性侵、猥褻46名女童,於年初再度現身。相較於先前走入法庭時直瞪記者、甚至當庭頂撞法官的傲慢態度,此次顯得有所不同。

毛畯珅先前因涉嫌性侵6名女童遭到重判,遭判處有期徒刑28年8個月,目前已定讞並發監執行。

此外,他還涉嫌偷拍40多名女子的私密影像。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其共涉犯510項罪刑,總刑期累計達3552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並科罰金5億元。目前台北地檢署已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中。其中一名受害孩童的家長,對毛畯珅母子提出民事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最終判決母子兩人應連帶賠償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