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二林鎮2024年11月舉辦「伯立歐公益馬拉松」,卻不幸發生9歲男童遭休旅車撞擊身亡的重大車禍。此案經法院審理,肇事的50歲楊姓男子因先前已有2次酒駕紀錄,且駕照已被吊銷,卻仍無照駕車上路,甚至在案發時分心講電話而釀成大禍,被法官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全案可上訴。

陪父公益路跑遭後車追撞 9歲童頭顱粉碎慘死

回顧這起悲劇,當時年僅9歲的陳姓男童在父親陪同下參加該場公益路跑活動。清晨時分,男童行經儒林路二段的管制賽道時,突遭楊男所駕駛的休旅車從後方追撞,導致男童頭部承受劇烈撞擊,且頭顱粉碎性骨折,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1小時後仍宣告不治。男童母親悲痛表示,孩子去跑馬拉松卻再也回不來,事件發生至今,每晚都痛心到無法入眠。

無照男開車講電話 分神釀大禍

法院在審理期間,透過行車紀錄器與證人證詞還原現場,發現楊男從聯絡圳進入儒林路時,該路口確實沒有任何管制標誌或三角錐,導致車輛可隨意進出,印證了當時參賽網友指控「人車爭道」的亂象。法官指出,楊男在開車期間不斷使用手機擴音與他人對話,因分神處理事務而未注意車前狀況,這才是導致撞擊男童的關鍵主因。

男童父母在開庭時憤怒控訴,事情發生後的1年多來,楊男完全沒有展現出反省與面對錯誤的誠意,甚至連「一句道歉都沒有」,讓全家人感到相當氣憤。夫妻倆對楊男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共同求償1388萬餘元,並強烈表達希望楊男入獄服刑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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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後認為,楊男在駕照遭吊銷後仍無視交通安全開車上路,且時至今日仍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取得原諒,因此依駕駛執照經吊銷駕車而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2年10月有期徒刑,另外,法官也認定主辦單位喜樂小兒麻痺關懷協會及相關人員在辦理活動時,未善盡交通管制責任,與男童的死亡具備因果關係,同樣必須承擔一定比例的過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