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理髮師A女與丈夫分居之後,於2025年1月與理髮客戶B男見面拿取借款25萬元,並於當天晚間,一起吃飯、逛街、到酒吧飲酒後,再前往汽車旅館發生合意性行為,然而B男卻於同年3月要求開立借據,並且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卻反遭A女提告性侵。但是經檢方偵訊後,認為性侵罪證不足,反遭對方控告誣告罪起訴。法院近日判決出爐,判處A女有期徒刑6月。

兩人為何爆發借貸糾紛?

根據判決書記載,A女與丈夫分居之後於2024年5月~12月間,向理髮客戶B男陸續借款35萬元,2025年1月與理髮客戶B男見面拿取借款25萬元,並且相約到汽車旅館合意發生性行為。

性侵案調查結果如何?

B男與A女之間的借款往來訊息,後來遭到B男妻子發現,於是在當年3月要求A女開立借據,並且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獲准。A女收到支付命令之後,便提告B男於2025年1月,在汽車旅館內對她性侵。

A女提告的性侵案經檢察官調查偵訊後,認定B男罪嫌不足。B男不堪名譽受損,委由律師提告A女誣告,並出具了民事支付命令聲請狀、2人之間的私訊對話截圖、存款帳戶明細等證據。

法院最後怎麼判?

法官審酌,被告A女與B男間因有借貸關係,卻不思理性妥適處理債務糾紛,恣意對B男做出誣告行為,無端造成B男可能遭受刑事訴追、處罰之風險,承受巨大心理壓力,犯後又並未與B男取得和解判處A女有期徒刑6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