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去年7月間驚傳行李箱屍案,一名陳姓男子在父親自然死亡後,竟將父親遺體裝進行李箱中,丟包在新泰路381巷底的鐵橋下的溝渠處,直到當地里長發現全案這才曝光,警方事隔2天逮捕陳嫌後,新北地院今年6月間審理後,依遺棄屍體罪判他4月徒刑,緩刑2年。

判決指出,29歲陳姓男子與父母同住在新莊地區,去年7月間,陳父因心血管疾病自然死亡後,陳男將父親的遺體裝進紅色行李箱中,7月6日深夜10時57分許,拉著行李箱步行到新泰路381巷底,將行李箱丟棄在通道鐵橋下的溝渠處隨即步行離去,直到當地立德里長許文章在同月28日深夜11時許,聞到異味查看,才讓全案曝光。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陳男得知父親死亡後,不思依循我國傳統慎終追遠的善良風俗,妥善為至親處理後事,並使遺體得以安葬,竟恣意將遺體裝入行李箱內棄置於公園旁溝渠,非但對生命終結欠缺應有的尊重,也有違人倫常軌,並增加國家司法機關追查死因的困難度,所為實屬不該。

法官考量陳男因中度智能不足,導致他行為時的辨識及控制能力確實有顯著降低,主觀上缺乏深層犯罪惡意,另審酌他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因此依遺棄屍體罪,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