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籍周姓男子多次搭機來台,鎖定北捷、高捷等車廂內的乘客下手,竊走13人的信用卡後,再透過NFC系統將晶片資料傳給跨境詐欺集團製作偽卡,赴多國盜刷逾215萬元。台北地檢署今(27)日依加重竊盜、加重詐欺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9年以上有期徒刑。
文山一分局調查,周男加入由「林煥」、「GGH LLL」、「宋剛」等人組成的跨境犯罪集團,在集團內擔任「竊卡手」,專門利用捷運車廂人潮擁擠的機會,竊取乘客皮包及信用卡,竊取後還變裝,企圖躲避警方查緝。
港籍男子三度來台 變裝躲追查
警方表示,周男涉嫌分別於2025年12月3日至14日、同年12月28日至2026年1月10日,以及今年3月8日三度入境台灣,接連在台北捷運紅線、藍線及高雄捷運列車內行竊,取得13名被害人的信用卡。
文山一分局接獲民眾報案,經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並比對相關資料,發現一名港籍男子涉有重嫌。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犯嫌犯案後一度於捷運站內廁所更換衣物變裝,並沿途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混入往來人群之中,企圖規避警方查緝、增加辦案難度,但仍遭警方逐步掌握其在台活動軌跡。
專案小組持續追查犯嫌行蹤,並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在桃園市一處旅館內查獲該名犯嫌到案,並查扣智慧型手機等相關證物。
跨國犯罪集團連線 秒竊信用卡資料
檢警調查發現,該跨國犯罪集團使用名為「TX-NFC」的中繼攻擊系統。周男在台灣竊得信用卡後,透過該系統幾秒內可將卡片與感應交易所需的通訊資料,即時轉送給境外成員。
境外成員取得資料後,再把交易資訊複製或載入另一張卡片,使該卡得以冒充原信用卡,並交由集團其他成員在海外感應式刷卡設備上交易。
這類手法並非只取得卡號、有效期限及安全碼後進行一般網購,而是利用NFC中繼系統,延伸原信用卡與海外交易設備之間的感應通訊。發卡銀行接收到交易訊息時,可能誤認為持卡人正拿著原卡消費,進而核准付款。
換言之,周男負責在台灣竊取並接觸實體信用卡,境外成員則負責轉送資料、製作或操作偽卡,再由其他共犯完成交易,形成跨國分工的盜刷鏈。
偽卡跨國盜刷215萬 另有128萬未遂
偽卡隨後被傳到越南、馬來西亞、香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沙烏地阿拉伯等地,透過網路及感應式刷卡設備進行交易。
檢方統計,集團成功盜刷金額達215萬3916元,另有128萬4417元交易未成功。被害人發現信用卡遭竊,又接獲銀行通知出現海外交易,報警後才揭發整起案件。
檢警今年3月拘提周男到案,經法院裁定羈押。北檢偵查終結後,依參與犯罪組織、加重竊盜、行使偽造準私文書、3人以上共同詐欺得利及詐欺未遂等罪起訴。
檢方指出,周男至今仍否認犯行,不僅未向被害人道歉,還企圖以不合理說法卸責,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處9年以上有期徒刑,並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