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虎尾26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17歲少年騎單車外出找同學,遭43歲陳姓男子撞上拖行約200公尺,送醫不治,警方查出駕駛是無照酒駕累犯。
這起虎尾車禍發生在26日晚上,地點位於虎尾外環道文科路與芒果大道路口。17歲單車少年剛打工完返家後,再騎單車外出找同學,卻遭43歲陳姓男子開車撞上。現場可見粉色單車扭曲變形,地面留有大量血跡,鐵門上也有噴濺血漬,少年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警方追查發現,肇事車輛在事故後仍持續行駛,少年疑似遭拖行近200公尺。之後又在前方約200公尺處找到黑色肇事車輛,車上已無車牌,擋風玻璃碎成蜘蛛網狀,後車廂也有血跡。監視器拍下男子棄車逃逸、一路狂奔的畫面,家屬因此痛批駕駛肇事逃逸、延誤救援。
死者母親:「肇事的車受損很嚴重,兒子應該是掉在他的後窗玻璃,然後駕駛很惡劣地把他搬下來,丟在路旁,然後就逃逸了,當下也沒有想說要幫他急救,或叫救護車。」
警方表示,事故發生後調閱資料,查出肇事駕駛身分。
虎尾分局副分局長許智偉:「查閱該肇事車輛之引擎號碼,順利於兩小時內查獲肇事的陳姓男駕駛。」
警方指出,43歲陳姓男子於案發約兩小時後被依現行犯逮捕,酒測值0.10。進一步查出,他過去就因酒駕被吊銷駕照,這次屬於無照駕駛,也是酒駕累犯。
死者阿嬤悲痛:「撞到又開了200公尺,才把他拖下來。」
據了解,17歲少年正值暑假期間,當晚騎單車要去找同學,母親返家後遲遲未見兒子,透過手機定位外出尋找,看到救護車後才發現傷者竟是自己的孩子。家屬質疑,陳姓男子無照駕駛、酒駕累犯,撞人後未立即救援,還棄車逃逸,錯過黃金搶救時間,讓這起單車少年喪命事件更令人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