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山西省长治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党组书记、市长陈向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长治市政府网站显示,陈向阳,男,汉族,1969年4月生,山西省长子县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太原市小店区委副书记、区长;太原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太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山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山西省农信联社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4月至2026年7月,任长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5月23日晚,山西省长治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有关情况。发布会上,时任长治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向阳鞠躬致歉。
5月22日19时29分,山西长治市沁源县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82人遇难、2人失联、128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山西多名官员接连落马。
都市现场记者注意到,结合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及相关公开信息显示,5月22日至7月30日,山西被查的省管干部中,包括陈向阳在内,有6人曾长期在“5·22”事故事发地长治市或沁源县任职。

其中,6月2日,长治市沁源县委书记赵永进被查。

2021年2月—2026年6月 赵永进任沁源县委书记
6月10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张和平被查,通报明确涉“5·22”事故。张和平长期在长治市工作,其曾任长治市煤炭工业局局长、副市长,2023年任山西省应急厅副厅长。

6月24日晚,山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长治市沁源县委原书记李丁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1年1月—2017年8月,李丁夫任沁源县委书记
6月25日:山西省长治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王玉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王玉圣,男,汉族,1957年5月生,长治市郊区人,在职硕士研究生,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西省沁源县委书记,长治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上述任职期间,王玉圣担任沁源县委书记的时间超9年。
7月7日,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山西省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连树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连树斌,男,汉族,1969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连树斌早年在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交通局工作,后调任壶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06年,他任长治市壶关县店上镇党委书记、镇长。2011年,任壶关县副县长。2014年,跨县调任长治市沁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16年,任沁源县委副书记、县长。2019年2月,他任长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2021年3月,任长治市平顺县委书记,2024年3月当选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至此次被查。
此前报道:
一个处室,五名干部接连落马
“5·22”事故发生后,最先被问责的,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
这个系统的落马官员,几乎全部来自同一个处室——监察执法八处,而这个处室,恰恰负责长治市辖区的安全监察工作。
6月22日,监察执法八处三级调研员耿青禄被查,通报明确标注“涉‘5·22’事故”。
7月2日,处长崔瑞军被查。
7月4日,一级调研员胡慧松、二级调研员于张庆同日被查,通报同样明确标注涉“5·22”事故。
7月18日,三级调研员李海潮被查。
至此,监察执法八处已有5名干部因涉“5·22”事故落马。
7月1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海军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
7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成智通报被查。
7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李忠有也被通报接受调查。
应急系统:从省厅到县局层层追责
6月7日,沁源县应急管理局3名官员同日被查:党委书记、局长孙晓晔,党委委员岳晓东,执法一队队长张谦。
6月10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张和平被查,通报明确涉“5·22”事故。
张和平长期在长治市工作,曾任长治市煤炭工业局局长、副市长,2023年任山西省应急厅副厅长。
7月20日,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文波被查。事故发生次日,张文波曾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搜救情况,并表示“这起事故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将深刻反省,高度警醒。”
据中国新闻社梳理,事故发生后,官方多次部署追责问责工作。
5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张国清在现场强调,要“依法严肃追责,坚决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5月25日,山西省委书记唐登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指出事故“影响十分恶劣、教训极其深刻、代价极为惨重”,要求严肃查处。
5月26日晚,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对山西沁源煤矿爆炸重大责任事故案挂牌督办,要求山西省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依法查明事故原因、案件事实,对事故主要责任人员依法从严惩处。
5月27日晚,国务院成立“5·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由应急管理部牵头。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强调,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查透事故原因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责任,依法依规严厉惩处。
5月30日,山西省召开安全生产暨煤矿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议。山西省长卢东亮强调,要以“零容忍”态度精准排查,重拳打击隐蔽工作面、安全监控造假、超层越界私挖乱采、违规分包转包、重大灾害治理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会议要求“强力推进行刑纪衔接,对违法犯罪人员、失职渎职人员依法依规严厉惩处”。
6月3日,山西省委书记唐登杰再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进一步部署煤矿安全整治,要求“加强行刑纪衔接,依法严惩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幕后操控人”,同时“严厉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严肃查处以罚代管、只罚不管、一罚了之等失职渎职行为以及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
与此同时,山西省启动全域煤矿安全排查。晋城市沁水县、高平市等地设立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查实存在隐蔽工作面的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

据《山西日报》报道,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九组于6月11日至25日对山西省开展了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6月24日,考核巡查组第九组组长李兴湖向山西省反馈明查暗访情况。
考核巡查组指出,本次明查暗访发现了一些问题隐患,主要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够到位,部门间监管合力效果不明显、隐患排查不深不细,煤矿领域非法违法问题依然严重,群众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道路运输超速和疲劳驾驶等现象普遍,重点领域安全管理仍有不足,反映出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考核巡查组指出,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题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切实抓好明查暗访反馈问题隐患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并依法依规落实行刑衔接,按时反馈调查处理、追责问责和整改落实情况,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山西省委书记唐登杰表示,考核巡查组精准深入把脉问诊,指出的问题隐患直击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具体明确,山西省委、省政府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彻底整改。
考核巡查组现场向山西省委省政府移交了重大事故隐患追责问责交办单。专项检查组检查发现的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