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17年原食药监总局第36号令。这是过去8年来网络餐饮监管框架最系统的一次重构。新规的几项制度创新各有侧重:平台对入网商户的实质性审查、“无堂食”专项标识、“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可视化公示、平台与省级监管系统的资质数据核验比对、住所地与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监管部门相结合的跨区域管辖。这些条款分别针对不同的治理失灵环节,但放在一起看,有一条共同的制度逻辑:把过去依赖政府单一执法的食品安全监管,改造成监管部门、平台、商户、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共治结构。问题在于,共治如何从一个原则口号转化为可执行的制度安排。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