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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受贿超22亿元的官员登上了诸多平台的热搜,这也许是他最广为人知的一次了,不是因为工作“业绩”,而是贪腐数据。7月6日,江苏省常州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杨有林受贿、贪污、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洗钱案,对被告人杨有林以受贿罪判处死刑。

22亿,确实太刺眼了,刺痛了社会,也刺痛了人心。

其受贿行为从1993年至2023年持续达30年,历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市政工程公司经理、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江宁县(区)建设局局长、南京牛首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多个职务任期,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企业经营、土地出让、资金周转等事项上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