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女夥同另名女子組珠寶公司,與黃姓女業務專門鎖定「男性」軍警等公職人員,利用其容易向金融機構貸款,遭詐後不便求助、同儕會互相介紹等特性,佯稱增值空間高,並可協助送至蘇富比公司拍賣高獲利,共有29名軍警受害,不法所得2600餘萬元。基檢今天偵結將兩名黃女依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另有12名軍警涉提供個資料,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等罪嫌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30歲黃女2021至2022年間設立某珠寶公司,招募黃女與多名尚未落網共犯等擔任業務,鎖定「男性」軍、警等公職人員,取得男性軍警個人資料後即藉詞邀約見面並佯稱公司所出售的珠寶手鐲有增值空間,購買後公司會協助送至蘇富比公司拍賣獲利,以詐術遊說被害人辦理高額信用貸款向公司購買高價珠寶手鐲。
檢方說,黃女兩人利用軍、警容易接受同儕經驗而信賴,又因公職身分遭詐不便報警等心理,以「拉下線」、「老鼠會」投資手法取得軍警人口具信任,部分受害人甚至為此背上高額信貸債務,迄今仍無法清償完畢。
黃女以提供新客戶聯繫方式可加速優先銷售,軍警人員為求投資快速回本獲利,因此提供於職務上查詢或因職務上機會而取得的個人給兩女,淪為共犯,總計有29人受害,詐得2600餘萬元。
為免被害人起疑及推遲遭詐時間,另搭配向被害人銷售價格較低的「翡翠套組」,每組3至5 萬元,佯裝協助代銷轉售,再將小額款項交付被害人取信,使被害人不疑有他,不斷投資匯款,並教導如何應付銀行貸放審查規避話術。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吳季侖指揮新北金山警分局偵辦,搜索兩名黃女手機發現軍警的個人資訊,經擴大追查,步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及法務部調查局溯源偵辦,
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將兩名黃女依涉犯刑法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及洩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起訴,分別求刑4年8月、2年6月。
檢方說,另有12名軍警人員提供其他人之個人資料給兩口黃女,分別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及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等罪嫌。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聖表示,高獲利投資往往伴隨高風險,標榜「保證獲利」、「穩賺不賠」的投資方案務需提高警覺,軍警及各類公職人員因執行職務所取得之個人資訊,應恪遵相關法令,嚴守保密義務,慎防遭有心人士利用而誤觸法網,以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民眾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