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巴威颱風,分科測驗順延二天,改至13、14日應試,教育部日前表示,若考生須提早出門前往應試地點所衍伸的交通費、住宿費,可向大考中心申請補助,大考中心於昨日公布補助方案,適用13、14日考試當天停班課地區的考生,家長團體則認為,補助資格應從「考試當天停班課」,改為審查額外支出是否與颱風、交通中斷及考試延期有關。
大考中心說明補助申請條件,對象為居住地所在行政區因颱風影響來不及復原,且於7月13日、14日停止上班上課,導致考生需於考試當日提早前往應試地點,且須於考試當日確實到考。
大考中心表示,考試前一天提前住在考場附近的考生,可檢具住宿費發票、收據或支出憑證,及前往住宿點的交通費發票、收據或支出憑證;若需前往考場,但未於周邊住宿的考生則能申請交通補助,同樣需檢具考試當日的交通費發票、收據或支出憑證。
外界關心補助申請額度上限,大考中心則說,依實際支出金額計算,住宿費補助則是參照行政院「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公務人員國內出差住宿費上限,平日3500元、假日4500元。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則表示,颱風影響台灣最劇烈的時間應是7月10日至11日,但考生真正增加費用的時間點可能發生在11、12日,如因道路中斷、運輸停駛,因而被迫改票、轉乘、提早離家或增加住宿等,即便13日考生居住地已恢復正常上班課,但先前支出的成本仍存在,若只看考試當天是否停班課並不全然精確,可能排除實際受影響的偏鄉及交通不便地區學生。
王瀚陽建議,補助資格應從「考試當天是否停班停課」,調整為審查額外支出是否與颱風、交通中斷及考試延期有直接關聯。也應該採認道路封閉、航班或船班取消、公共運輸停駛,以及地方政府和交通單位或學校出具的證明,並保留特殊個案審查。又實際到考及檢附支出憑證可以作為基本原則,但制度也應兼顧防止浮報與實質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