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致癌油風暴延燒,台中地檢署昨發動第3波搜索,認定泰山公司前、現任總經理沈怡君、蔡國樑,疑基於怕虧損等動機,事前明知上游中聯油品出包仍容任繼續加工、販賣,依食安法等將2人聲押禁見,台中地院中午起開羈押庭,辯護人、檢察官攻防8小時,中院裁定沈、蔡均羈押禁見。
台中地院今晚說明裁定理由,表示法官訊問後認定沈怡君、蔡國樑,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項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中院說,依檢察官提出卷證,雖難認2人有逃亡事實或逃亡之虞,但依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截圖所示,2人所屬職員確有刪除訊息、相簿截圖等滅證事實,且2人就職務交接相互推諉,案發前後對話顯示有串證之虞,
中院也說,本案搜索取得物證後,發覺尚有其他重要證人或共犯未到案,考量偵查處於動態階段,有事實足認2人有串供、滅證之虞,並審酌本案涉案公司規模巨大、員工眾多,且事關廣大民眾食安及消費權益,影響社會公共利益甚巨,裁定2人收押禁見。
檢方昨對泰山公司時任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案發時任副總經理)、江姓法務,以及福懋公司品研處譚姓經理、品管部孫姓襄理等5人搜索,並通知被告福壽公司倉儲課李姓課長、福懋公司謝姓員工、泰山公司廠長張騰等3人,及證人即泰山公司員工2人到案說明。
檢方複訊後認定,沈怡君、蔡國樑及張騰等3人,均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項等罪嫌重大,沈、蔡均有串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另諭知張騰500萬元交保,其餘5名被告、2名證人,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