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指控「油不得你」短影片涉偽造文書罪,苯駢芘一級致癌物為何出現,全民還在關注,真相沒釐清,警察卻先動手「查水表」,國家機器藉公權力在政治正確的時點上刁難人民,形同走回戒嚴老路。
在綠營指控下,警方擬以偽造文書罪嫌移送韋淳祐,但「油不得你」是討論食安,內容關乎公共事務,屬政治性言論,影片旁白自始至終都自稱「我是苯駢芘」,以化學致癌物擬人化的第一人稱敘事,未在字幕、語音或標題中聲稱該語音為特定政治人物,難認具備「偽造」的要件。
依法條規定,錄音雖屬於偽造文書罪章所稱之「文書」,但實務上,仍須有足生於損害公眾或他人,才與犯罪構成要件相當。換句話說,影音內容是否造成公眾或賴清德損害,是案子該不該辦的關鍵。
有科技偵查警官直言,AI生成影像或聲音,應視內容是否涉恐嚇、詐欺、妨害名譽罪或公職人員選罷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若僅就生成行為認定是犯罪,恐無限上綱侵犯言論自由及藝術表現自由,難道網路上生成影音全違法?另外,這案件無明顯急迫性,警方查訪程序會被質疑。
科技進步,但國內法規未跟上腳步,肖像、聲音在司法實務屬民法「人格權」,AI生成影音使大眾足以辨識指涉某特定人,相關機關可討論是否需訂合理使用範圍、當事人授權、註明AI生成等規範。
AI時代來臨,川普、歐巴馬等名人聲音也常被模仿與散布,從未聽聞有散布影音者被法辦,綠營要求查辦韋淳祐,動機可議師出無名,更是法治國家最壞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