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因售地弊案入監,二○一五年出獄後面臨台糖公司求償一點七億元,台中地院六月十一日裁定管收吳乃仁;吳抗告後和台糖達成協商意願,台糖撤回管收聲請,中院六月廿二日釋放吳乃仁,吳在看守所待十二天。

台糖昨表示,吳乃仁透過律師表示願意於七月廿日前與台糖協商還款,基於有利於債權回收的考量,決定撤回管收聲請。台糖會緊盯此筆債務,若債務人屆時未出面協商,將再向法院聲請管收。

吳乃仁二○○三年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接受前立委洪奇昌請託,低價出售台糖土地給春龍開發,二○一四年台中高分院依照背信等罪,判處吳徒刑九個月。台糖對吳乃仁等人的債權是一點七億元,但這筆債務原本是一點二億元,因未償還完畢,利息以百分之五的年利累積,但吳乃仁服刑完後未歸還欠款,加計利息後愈欠愈多,台糖以債權人身分向台中地院聲請管收,台中地院六月三日囑託台北地院拘提未果,吳乃仁同月十一日才自行赴台中地院報到。

台中地院當時審酌,台糖多次聲請執行吳乃仁、春龍開發公司等債務人財產,至二○二五年四月卅日,台糖僅受償三九七六萬多元,未償金額為一點七億多元,吳僅執行七五○萬多元,並且有出入高檔餐廳及搭乘百萬名車等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豪奢生活,卻遲遲拒不清償,因此聲請管收。

吳乃仁聲稱,他罹患嚴重帕金森氏症,生活無法自理,需由子女照顧,因而住在子女家,才未遵期到庭接受訊問、陳報資料,他有意願與台糖協商清償債務。

台中地院認為,依台糖提出相關新聞報導,照片中確有吳乃仁出入高檔餐廳情事,考量對吳財產強制執行確已不足抵償債權,且無法發現吳應交付之財產,考量他屢次未遵期據實報告財產狀況、未提供擔保或履行,顯見他非「不能報告財產狀況」,六月十一日裁准管收。

台中地院昨表示,吳乃仁遭裁定管收後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受理並於六月廿二日訊問,債權人台糖公司委任具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向法官表示 ,債務人吳乃仁表明願意與債權人台糖公司協商,台糖因而當庭撤回管收聲請。

台中地院說,六月廿二日接獲台中高分院通知,因兩造已達成將於七月廿日前協商的意願,台糖撤回管收聲請,依法釋放吳乃仁。

台糖昨晚發布聲明指出,基於「促使債務人出面協商清償債務」的管收目的已達成,在開庭時應法官詢問而撤回管收聲請,並非主動申請撤回。吳乃仁已服完刑期,此次管收是針對民事債務,只要吳願意協商,就有機會追回部分債款,總比完全拿不到好。

經濟部表示,事先並未收到台糖的通報,但尊重台糖公司的專業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