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提出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立院藍白黨團暫緩列案,並分別提出版本草案,立法院朝野今天進行付委攻防,總統賴清德及民進黨「新戰神」張惇涵先後抨擊在野黨違憲,卻不提民進黨在野時也屢次要求執政黨把特別條例改列年度預算,賴擔任立委時還提了兩個特別提條例框列千億元,民進黨當時怎無自覺已經違憲、侵奪行政權?

行政院日前提2100億元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規劃未來6年逐年籌獲濱海監偵型與濱海攻擊型無人機等項目,並函請立法院送交外交國防、財政委員會審查,但遭藍白提議暫緩列案。國民黨團隨即提出黨版草案,規劃2400億元、分6年逐年編列。民眾黨也提版本主張編列年度預算,但無金額限制,另設委員會及提列產業發展綱領。

在野黨版本不僅預算規模勝出,監督機制及產業發展的掌握度顯然也比行政院版周全。但民進黨滿腦子政治攻防,一味拿違憲、侵奪行政權作文章,根本不看在野黨版本的強項,更也無視產業長遠發展,厚植自主國防量能淪為口號。

民進黨這一波攻勢先由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發動,他點名台中市長盧秀燕,指憲法規定,預算由行政院提出,立法院議決,立法院不得做對於預算增加支出的決定,盧秀燕及在野所提版本恐怕明顯有違憲之虞;賴清德接續砲轟 ,指在野黨提出無人載具條例違反憲政分立原則、侵犯行政權,若回歸年度預算不僅增加年度財政負擔,也容易排擠教育、社福等其他重要的公共支出等。

賴、張口徑一致,主軸就是在野黨違憲、侵奪行政權。但是如果藍白自提黨版就是違憲、侵奪行政權,那民進黨過去可沒少幹過同樣的事,如今角色互換,民進黨過去理直氣壯,今天國民黨、民進黨做同樣的事,怎麼就是千錯萬錯?

不健忘的話,在馬政府時期,民進黨多次強烈要求執政黨將特別預算改列為年度常態預算,掛在嘴上的說詞總是「監督、制衡」,比較有名的案例馬政府提出的潛艦國造特別預算,民進黨主張軍事採購與國防建設應回歸年度公務預算編列,逐年接受立法院實質審查。

在民進黨杯葛下,馬政府最終未提潛艦國造特別預算,潛艦國造先期準備是透過國防部年度公務預算來編列經費;蔡英文上台後式啟動海昌計畫,不論是原型艦海鯤號建造,同樣都是編列年度總預算分年執行,即使是賴清德接棒編列2840億元7艘後續艦量產,都是在年度總預算中分年編列執行。潛艦可以,為什麼無人機就不行?

再者,藍白提出黨版的無人機條例,究其本質只是法律案,民進黨稱侵奪行政權,未免擴張解釋。在野黨推動的無人機條例草案僅是賦予政策法源,引導國防自主、技術研發與供應鏈韌性,為國家長期發展無人機產業提供母法依據,藍版設定預算上限並而非直接撥款,民眾黨本甚至未設金上限,是那裡侵奪行政權?充其量不過政策引導型的授權法案,完全合憲。

就實務而言,政院版2100億元,藍版2400億元, 民眾黨甚至未設金額天花板,行政院絕對保有編列與執行權力,行政院預算編列權並未被取代或架空,只是須納入年度預算須送交立法院審查,惹得民進黨不高興罷了;至於所謂排擠教育、社福預算,但如果真有排擠情況,卓榮泰不是號稱行動內閣嗎?如何分配資源,把錢花在刀口造福國人,不就是行政權應該要著力之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