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昨(24)日三讀通過藍白版的「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明定中央編列預算為兒少開立未來帳戶,孩童出生時撥入6萬元啟動金,接著每年撥補與發放津貼6萬元,估計孩童自出生至18歲可領到114萬元。

賴清德總統5月底時也拋出「0到18歲成長津貼」,不另立專法,每月撥5,000元,0到18歲全部領滿約108萬元。針對藍白版未來帳戶通過,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將依既有政策規劃持續推動,也讓外界質疑,未來國家財政與行政體系如何運作兩版本的兒少帳戶。

兒少未來帳戶規劃

根據藍白版三讀條文,帳戶有兩種,一是具信託性質的「台灣未來帳戶」,0至18歲可獲中央撥款39萬元,須滿18歲才能領取;在一般金融帳戶性質的「兒少成長津貼專戶」,則是累計75萬元,可隨時動支。兩帳戶相加後,0至18歲至少共可獲得114萬元。

條文規定,將自條例公布日施行。民眾黨團預估法案施行後第一年,政府支出約2,162億元。三讀條文第三條也明訂,可以未來帳戶開戶人名義投入「自存款」,至18歲止;此外,開戶人其法定代理人的雇主,也可提供企業贊助款,每年每帳戶以5萬元為限,至開戶人18歲止。

至於未來帳戶經營管理,則由主管機關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辦理,並設有保障收益,帳戶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期定存收益,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

三讀條文並明訂,若有遺棄、虐待、忽視教養等情況,法院得依父母一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請求或依職權,宣告停止其支配兒少成長津貼專戶全部權利,主管機關並應追回已動支全數款項,歸還專戶持有人。

立院昨日針對兒少帳戶兩個版本三讀表決,分別為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共同擬具「台灣未來帳戶特別條例草案」及民進黨立委等18人擬具「台灣兒童及少年投資儲蓄帳戶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