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空軍一名飛行員駕駛F-15K戰機執行任務時,稱要「拍照留念」,並在駕機擺姿勢過程中與另一架戰機在空中發生碰撞。南韓空軍未對外公布此事,並對涉事飛行員進行懲處,同時要求賠償約8億8000萬韓元(台幣約2067萬元)的修理費。監查院則認為,當時飛行員之間存在飛行中拍照留念的慣例,最終將賠償金額減至十分之一。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12月24日。時任南韓空軍飛官的A少校,在大邱第11戰鬥飛行團駕駛F-15K執行任務,並與另一架雙座F-15K組成編隊。A少校在飛行前簡報中表示,這是調動前的最後一次飛行,完成任務返回時會拍照留念;返航途中,他隨即拿出個人手機拍照。編隊長見狀對A少校說「我幫你拍」,並指示後座乘員為他的機體拍照。
然而,A少校未與編隊長溝通,突然將機體拉升並翻轉,意圖讓後座乘員能從上方拍攝。此舉使兩機距離迅速拉近,A少校幾乎將飛機拉至接近垂直,同時向編隊長機左側移動閃避;編隊長也緊急降低飛行高度。儘管雙方採取避險動作,最終仍未能避免碰撞。
A少校機體左側尾翼與長機左側機翼相撞,兩機均受損。兩架戰機最終均安全降落,但A少校機體需更換6個零件,長機則需更換45個零件,僅零件費就達8億7871萬韓元。
A少校受到停職處分,隨後退役並成為民航機飛行員。空軍認定他因重大過失造成國家財產損失,要求賠償8億7871萬韓元。A少校則向監查院申請重新審查,承認因操縱不熟導致事故,但主張自己不屬於須負賠償責任的人員,並稱當時將戰機翻轉至長機上方的動作曾獲默許。
監查院指出,飛行員在駕駛戰機期間仍屬應負相關責任的人員,且A少校未事先取得編隊長同意即進行機動,其他飛行員也證稱該動作十分突然,因此不採納「獲得默許」的主張。
儘管如此,監查院仍將A少校應賠償的金額減為十分之一,即8787萬韓元。監查院表示,相關人員曾陳述,飛行中拍照並非個案,且A少校在事前簡報中已說明將於飛行中拍照,看來存在默許。此外,空軍未管制飛行員在飛行中出於私人目的拍照留念的慣例,也應負一定責任。
監查院並指出,A少校在緊急情況下仍穩定操控飛機並安全返回基地,未造成進一步損害;且自2010年任官以來長期擔任戰機飛行員,在戰機安全管理及試飛等方面,對提升維護效率有所貢獻,相關因素亦一併納入考量。
南韓空軍對此事件逾4年未對外公開,直到A少校向監查院申請就賠償命令作出裁定,此事才於22日透過監查院報告曝光。不過,監查院以「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為由,未公開涉事機型及事發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