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最新商業使用條款顯示,該公司可利用網路爬蟲,抓取並蒐集與旗下平台企業帳號「相關」網站的內容。新條款10月30日生效,也適用於擁有企業帳號的新聞出版商。

Nieman Lab指出,新條款涵蓋管理粉專和社團、刊登廣告、發送行銷訊息,以及使用Meta企業帳號管理介面的企業帳號。這類帳號可讓公司或公眾人物集中管理臉書粉專、Messenger、Instagram或WhatsApp,而幾乎所有新聞機構都至少擁有一個。

三名法律專家表示,依照這個新條款,Meta可能據此主張有權抓取新聞網站內容,並用於訓練旗下人工智慧(AI)產品。

新條款明定,Meta可將從相關網站蒐集的內容用於「訓練」Meta產品,而Meta其他服務條款也將「Meta AI」(AI at Meta)列為旗下產品之一。(新版條款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legal/commercial\terms\preview)

Loevy&Loevy媒體與智慧財產權律師托皮克(Matt Topic)表示,「把這類條款納入服務條款,等於讓Meta取得在授權市場上可能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內容」,目前仍不清楚法院是否會認定這項條款具有執行力,「但出版商應假設是可以執行的」。

康乃爾大學數位與資訊法教授格里梅曼(James Grimmelmann)則說,「對新聞出版商而言,這等同授權Meta使用網站內容訓練AI」,「甚至可能建立涵蓋所有內容的完整資料庫,再直接或透過AI提供」。

目前企業帳號無法在新條款生效前選擇退出。新條款寫道:「若不同意更新後的條款,應停止基於商業或營利用途存取或使用Meta產品」。

格里梅曼認為,出版商若非相信Meta不會把條款運用到極致,就是只能停止使用企業帳號。

Meta拒絕對更新後的條款置評,但表示,過去有關網路爬蟲的規定散見於不同條款,這次只是將內容整合,且不會改變Meta未來抓取出版商網站內容的方式,內容所有者仍可透過「robots.txt」管理網站內容如何被存取。

法律專家指出,新條款可能讓Meta主張,其商業條款效力高於其他封鎖指示。新條款還允許Meta建立「測試憑證」,以抓取與企業帳號相關的網站。

格里梅曼說,技術上這可能讓Meta「註冊成假用戶」,繞過網站的註冊限制,取得內容。至於是否也能繞過付費牆,Meta則拒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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