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校園「行政大逃亡」,教育部去年底增設教師「行政工作獎金」,台北市等7個縣市今年1月起也陸續宣布加碼,並函報教育部核定。但教育部不僅直至近日才函覆,還建議縣市應改依現有公務人員激勵措施辦理,致使地方為此必須另修辦法,加碼案卡關。

教育部去年底宣布調高公立中小學導師職務加給、兼任與代課教師鐘點費,並首度增設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的「行政工作獎金」,包括校長、主任與組長,每月可增加1至2千元獎金,且追溯自去年9月1日生效。教育部為此修正「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與訂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勵要點」,建立全國性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金制度。

中央政策公布後,多個縣市也陸續宣布加碼行政工作獎金。台北市表示,將在教育部基準上再加發1千至3千元;高雄市則將行政工作獎金提高至原標準的1.5倍。金門縣、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及桃園市也相繼宣布將加碼,至少已有7縣市表態跟進。

台北市教育局主秘鍾德馨表示,北市提報的方案,是在教育部設置的行政工作獎金基礎上,由市府自籌財源再加碼。依「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規定,若要調整獎金數額,須由教育部會商相關機關後報行政院核定。

鍾德馨說,北市今年1月因而函報教育部,原以為案件已提報行政院審議,未料近日才得知教育部建議改依公務員激勵措施辦理。但若改採此方式,地方須重走法制作業程序,恐延宕發放時程。他認為,以激勵獎金取代固定加碼,與直接提高待遇落差甚大,恐影響第一線行政人員士氣。

他進一步指出,教育部建議各縣市可依現行「公務人員激勵措施」辦理,但該制度須搭配考核與績效指標,且屬一次性發放,並非人人有獎。若以激勵措施方式發放每月固定獎金,恐遭審計單位認定為變相調整待遇,而地方政府並無自行調整教師待遇的權限,恐有適法性爭議。

教育部回應,行政工作獎金屬全國一致的基本核給,目前已收到台北市等4個縣市提出加碼訴求。考量各地財政條件與實務需求不同,建議地方政府可參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公務人員激勵機制,核發激勵獎金。此作法無須修正全國性的獎金發給辦法,可簡化行政流程,也有助地方政府加速發放作業。

教育部指出,雖然「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以「次」為發放基準,但並未限制發放次數與周期,各地方政府可依財政狀況與實際需求,規畫常態或分階段發放。教育部強調,對地方提出的各項激勵措施持肯定與支持態度,並將在法規與程序上提供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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