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成交量放大,違約交割也同步攀升。金管會6日表示,已責成證交所研議新制,未來投資人只要違約一次,就可能會被要求預收足額款券,不再等到一年內第二次違約才加強控管。

依現行制度,投資人一年內首次違約,券商僅以書面通知交割責任及後續規範;若一年內第二次違約,完成補款並結案後三個月內,首次交易日起連續十個營業日須預收足額款券。

不過,金管會認為,隨台股交易規模擴大,僅以書面提醒恐不足以發揮警示效果,因此研議將預收足額款券措施,提前到第一次違約後就啟動。

換言之,投資人買進股票前須先備妥全部款項,賣出股票前也須持有現股,以降低資金調度不及或無券可交的風險。至於管制期間、適用交易次數及解除條件,證交所仍在研議。

今年台股交易熱絡,不到七個月成交金額已達137兆元,超越2023年全年134兆元。截至7月24日,上市櫃違約交割金額合計逼近百億元,約為去年全年的1.6倍,達公告門檻案件也超過20件。

面對台股高檔震盪及槓桿交易升溫,金管會近期陸續強化市場風控,包括建立銀行、券商授信聯防機制,以及要求證交所建置「台股槓桿儀表板」。

此次再從違約交割制度下手,等於把風控關卡提前,希望在交易端及早攔阻違約風險,避免市場波動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