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將三班護病比入法,數字標準授權衛福部於「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訂定,違反者依不同層級處50至200萬元罰鍰。台灣護理產業工會指出,通過版本罰則僅「微幅提高」,最高罰則僅2百萬元,最低也只有50萬元,工會對立法院表決結果非常失望,盼至少重罰1000萬元才能符合護理界期待。消基會則指出,未來如何稽核、處罰將是重點。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羅運生指出,護理團體與產業工會訴求除不希望護病比以平均方式計算,另一訴求為提高違規罰鍰金額,現行表決通過版本,對違反護病比配置的醫院僅輕微提高罰則,不僅未符合護理界期待,離工會期待也非常遙遠,「醫院錢賺得蠻多,不會因為罰則提高就必須關床,這都是用來情緒勒索護理師的藉口,對表決結果非常失望。」
消基會衛福組召集人滕西華指出,護病比入法後實務如何稽核才是重點,護理團體訴求每日計算並非不可行,但醫院也可能提出人員調動彈性為由反對,而現行醫療法允許因國家政策、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不需遵守護病比配置,將違規與否交由行政權裁量,必須關注「這些例外條件是什麼?給付不夠、經營困難可以少聘護理師嗎?」
「關鍵是配套與實務執行。」滕西華說,護病比表面上是維護護理工作權益,實質上與病人權益顯著相關,護病比入法後,若護理人力仍不足,醫院只有關床一條路,此時,關的是什麼床就很重要,關的是自費床、國際醫療還是健保?依現況研判,醫院一定會關健保床,最終結果仍是病人倒霉,不過,即使醫院以護病比為由關閉健保床,衛福部也不會開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