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菁徽今於臉書點名勞動部花錢不手軟,115年度預算截至5月底已經花掉1076億,而其中一筆社群維運標案的廠商負責人,竟是曾替親哥販售性侵偷拍影片的權自強,質疑勞動部一邊推動反職場性騷,一邊讓兒少性剝削案前科者長期承接標案。對此,勞動部回應,政府採購法並無針對「負責人個人過往刑事紀錄」審查機制,也無明文限制特定前科者設立公司行號及投標,將與主管機關進一步討論。
勞動部說明,115年度總預算案尚未依「預算法」第51條規定於法定期限內完成審議程序,相關預算執行依預算法第54條辦理,新增計畫以外的原有經常性經費按上年度執行數實際動支,列支履行其他法定義務所需支出,另新增計畫經立法院同意者可先行動支。勞動部每月公開會計月報於官網供外界檢視。
針對陳菁徽指稱勞動部截至今年5月已花掉1076億元,勞動部表示,這筆金額包括撥補勞保基金、補助勞工參加勞保、健保等保險費、撥付2成育嬰留停薪資補助,以及勞保生育給付差額補助所需經費,還有人員維持費等法定義務支出。
至於115年媒宣案由三立電視得標,勞動部說,這是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及選商;權自強所經營廠商承接於勞發署所屬及勞保局的社群平台維運,則依採購法第101條至第103條規定,投標資格審查包含法定停權情形,但並無針對「負責人個人過往刑事紀錄」的審查機制。針對本案履約,勞動部將持續強化審查與監督機制,確保公務資訊發布符合契約規範與機關立場。
勞動部表示,由於現行採購法規並未明文限制特定前科者設立公司行號及投標,將與「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