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條文及11部配套子法,昨天起正式全面施行,首次建立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律師王至德在「法老王-王至德律師」臉書粉專表示,7月1日職場霸凌新法上路,「老闆們的荷包準備好了嗎?」
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王至德表示,以前講到職場霸凌,很多時候只能算是道德層面,或是要用性平法、勞基法東拼西湊去提告。但這次不一樣了,職場霸凌直接入法,而且最高可以罰到450萬。如果公司接到申訴還裝死不處理,也是查獲即開罰,「老闆們現在是不是背脊一涼?」
他說,這次新法明確定義了職場霸凌的5大要件:
1、必須在勞動場所執行職務時發生。
2、利用職務或權勢關係(不只主管對下屬,同事間有業務從屬關係也算)。
3、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的範圍。正常要求業績不算,但如果是設定根本不可能達成的天價業績,或是叫你一天跑100個客戶,可能就有問題了。
4、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等不當言行。不過注意,如果情節重大,例如嚴重的公開羞辱或肢體威脅,發生一次也算。
5、導致勞工身心健康受損。
至於網路上有人問,同事訂雞排沒揪,算不算職場霸凌?王至德對此表示,勞動部有出來澄清,這種單純的人際摩擦不算。「但如果是刻意把你踢出工作群組、不讓你知道重要會議資訊」,這種「社交排斥」就可能構成要件了。另外,10人以上的公司就要設立並公開申訴管道,30人以上還要訂定防治與懲處規範。
王至德說,其實新法上路,不是要讓大家互相找碴,而是提醒大家在職場上保持基本尊重。不過如果有老闆或主管還是喜歡用「我這是為你好」的藉口來進行辱罵跟情緒勒索,「那我也只能說,這450萬的罰鍰,就當作是促進國庫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