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危害公共安全,政府卻長期輕忽問題嚴重性,直到近期傷亡事故不斷引發民怨沸騰,才急就章拋出未經從長計議的「方案」,從電子煙、車輛管理到最核心的毒品防制,顯示跨部會失職失能,全民還要賠上多少性命,才能喚醒麻痺的政府?
以往毒駕不受政府重視,駕駛人被查獲持有毒品,多只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未被追究「不能安全駕駛」,近年公共危險罪修法,加上唾液毒品快篩執法上路,大量黑數浮上檯面,外界才驚覺毒駕如此嚴重。但相關部會反應慢半拍,直到最近毒駕肇事傷亡事故頻發,無辜民眾家破人亡,行政院才要求各部會加強防制早已危害多年的毒駕。
毒駕根源仍在毒品,查緝毒駕駕駛人及施用毒品藥腳,成效有限,須打破供需,阻絕毒品走私與製造,切斷供應來源;電子煙已成毒品施用器具,卻人手一支彷彿脫管,應加強稽查處罰。
更關鍵在施用市場,世界衛生組織將毒癮者視為病人,非單靠查緝及提高刑責足以嚇阻,除提高刑責並讓毒駕案件不得易科罰金外,應透過醫療、社政、司法協助戒除毒癮,才能復歸社會。
另外,政府研擬管制毒品人口駕照,但現行查獲毒駕後,依法會移置保管車輛、吊扣駕照及牌照,吸毒者領回車輛恐無照上路,可能懸掛其他車輛或偽造車牌,只管駕照,卻未處理毒駕車輛沒入沒收問題,與實際情境完全脫節。
吸毒殘害自身身體,更讓道路環境危機四伏,整體社會承受極大安全風險;政府應強化毒品防制,防堵高風險者接觸動力交通工具,沒有藉口再消極以對、無視每位國民都可能是下一個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