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姓女子前天傍晚駕車從高市光華一路停車格駛出,擦撞蔡姓男子的休旅車,翁女打電話給在附近的呂姓丈夫前來,蔡男見警方到場才下車,夫妻倆偷天換日,連警察也被騙;事後目擊者指認肇事者是翁女,警方查證翁無照駕車連同肇逃行為一併開罰。

苓雅警分局指出,翁姓女子(32歲)前天傍晚5時35分駕車從光華一路路邊停車格駛出,擦撞同向行駛的蔡姓男子(35歲)的休旅車,蔡男往前開停在路邊,未下車等待警方前來處理。

當時翁女致電在附近的呂姓丈夫(33歲)前來到場處置,便擅自離開,警方到場,呂男未說實話,稱是自己開車撞到蔡男的車,由於屬於無人受傷車禍,警方依規定測繪、查抄資料後讓雙方離去。

後有目擊者指認當時肇事者是翁女,警方調監視器追查,並通知翁到案,翁稱當時急著要載小孩才離去,但被警方查出無照開車,且有肇逃行為,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0款「肇事未依規定處置」,違反同法第62條第1項「無照駕駛」違反同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總計最高可處6萬4800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

另車主呂男違反同法第21條第6項及第7項,處3萬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扣繳汽車牌照3個月,警方已通知翁女到案,對呂男夫妻開單舉發。

翁姓女子前晚駕車從高市光華一路路邊駛出,擦撞休旅車,翁Call在附近的呂姓丈夫前來「偷天換日」,後目擊者指認翁肇逃。記者石秀華/翻攝
翁姓女子前晚駕車從高市光華一路路邊駛出,擦撞休旅車,翁Call在附近的呂姓丈夫前來「偷天換日」,後目擊者指認翁肇逃。記者石秀華/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