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前年大火釀九死,燒出違建、申報不實問題,屏東地檢署原對醫院創辦人、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四人處分緩起訴,高雄高分檢發回續查,屏檢近日偵結,起訴蘇清泉、蘇的胞兄蘇威菘、鄭姓水電設備士、郭姓安檢師。檢方指醫院長期漠視公安,現場仍存有安全疑慮,建請法院判決前,檢視防火安全是否通盤改善。
二○二四年十月三日上午七時許,正值山陀兒颱風侵台,大火造成安泰醫院王姓水電設備士和八名患者罹難。檢方查出起火點在動力中心,違建率高達百分之三三○○,全院違建率為百分之四十七點二。
屏東地檢署去年八月偵結,認為蘇清泉等人坦認犯罪且深表悔悟,偵查中與全部死者家屬達成和解,處分緩起訴。高雄高分檢去年十月發回續查,屏檢偵辦九個月,近日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蘇清泉等四人。
起訴指出,此案涉及公益且危害重大,不是個別金錢賠償就能彌補、評價犯行,安泰醫院輕忽建築建造及管理過程良窳,攸關人民生命、身體、財產安全,擴建時未守法,長達十多年不實申報,違反建築法違失重大,涉及多人生命權及社會公共安全,與個別被害人傷亡不能同視,也不是對個別被害人金錢賠償所能全盤彌補。
檢方指出,今年三月履勘,醫院D棟大樓違建雖拆除,但A、B、C 棟連通違章建築仍存在,仍有民眾在座椅休息,雖未作為門診與病房使用,但仍是就醫民眾使用空間,也是醫院人員工作場域,存有安全疑慮。而關鍵防火間隔仍失效,恐重演火災發生時「空間未阻隔、火勢易延燒」安全漏洞,公安與危險控制等風險持續。
檢方今年四月訊問鄭姓水電設備士,鄭說醫院雖有用電準則,但實際上沒有說要一定怎麼做。檢方指出,鄭對相關準則茫然無知,用電疏失導致重大火災,一年多後仍未痛定思痛,難認有改過。
慘案發生迄今超過一年七個月,安泰醫院自陳要到今年八月才能逐步拆除現存違章,檢察官認為蘇清泉等遲未整改,可見他們對排除公安潛在風險欠缺導正決心。
屏檢認為是因長期漠視公共安全,才導致死傷慘重,蘇清泉等人主觀惡性與怠忽程度重大,而現場仍有安全疑慮,法官在判決應檢視現場防火安全是否已全面改善,再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