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環保局清潔隊資源回收車一名駕駛員,因勤勤疏失,法官判環保局國賠近百萬元。環保局長馬仲豪說,為防止隊員在道路執行垃圾與回收物收運時發生交通事故,及維護民眾安全,環保局透過強化人員能見度、改善車輛盲區設備與落實安全作業程序三大面向防範,加強安全作為。

基隆市環保局清潔隊資源回收車王姓駕駛員,開車欲停路邊垃圾車後方準備收回收物時,連兩次操作不當,先是左腳踏空打滑使車輛頓挫往前,車頭撞擊一名八旬老婦,急欲下車察看之際,又未注意檔位並未正確打入倒車檔致車輛再次頓挫往前,車頭再次撞擊老婦導致骨折等重傷。法官認為環保局公務員執行職務有過失,判國賠近百萬元。

馬仲豪說,為防止隊員在道路執行垃圾與回收物收運時發生交通事故,環保局透過強化人員能見度、改善車輛盲區設備與落實安全作業程序三大面向來防範。

馬仲豪表示,將強化個人能見度,要求隨車與回收人員全面穿著符合規定的高可見度反光背心(如具備警示色及反光條),並配戴反光帽,確保後方來車能在遠處辨識人員位置。

環保局將升級車輛警示系統,在垃圾車與資源回收車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盲區監視器(環景系統)及倒車警報器,並要求駕駛於倒車時務必指派專人於車外後方引導,消除視覺死角。

馬仲豪說,執勤時將落實標準作業程序(SOP),強化勤前教育,嚴禁人員隨意穿越車道或在未熄火的車輛後方逗留;要求抓取回收物時配戴防割刺手套與防滑安全鞋,且禁止直接用腳踩踏回收物,避免滑倒或遭車輛追撞。

基隆一名老婦站在垃圾車後方,遭資源回收車撞傷,法院判環保局要國賠近百萬元,示意圖非事故現場/記者游明煌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