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陳明澤涉嫌與莊姓營造商,利用議員職務及影響力,向綠能業者強索土方利益並收取近千萬元回扣,檢方昨將2人聲押後,橋頭地院昨晚間9時許訊問,經4小時庭訊,今天凌晨裁定2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有逃亡、勾串與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檢調接獲檢舉指出,有綠能業者規畫在高雄路竹的魚塭興建「魚電共生」光電場,因對在地事務不熟悉,遂找上在地資深議員陳明澤居中協調,不料陳明澤疑似施展「兩面手法」,一方面以土方挖掘填埋疑慮為由,暗中發動當地居民前往光電開發案現場抗議,另一方面再以議員身分「出面表示會幫忙協調」。
檢調懷疑,陳明澤在取得協調主導權後,涉嫌指使營造公司莊姓負責人擔任「白手套」,向綠能承包商施壓逼迫讓出土方工程利益,並將收受的不正當回扣包裝成協調「服務費」,涉案金額超過500萬元、甚至逼近千萬元。
橋頭地檢署前天發動兵分多路搜索,傳喚陳明澤及相關證人到案,檢方複訊後,認為陳、莊二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恐嚇取財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橋頭地院今天凌晨2時許裁定,陳明澤與莊姓營造商共同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疑重大,所涉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並有逃亡、勾串及滅證之虞,裁定兩人均羈押禁見。被告仍可提出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