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旅遊旺季來臨,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提醒,出國旅遊返台時,不得攜帶電子煙或加熱式菸品入境,違者依菸害防制法可處5萬至500萬元罰鍰,依法銷毀違規物品,截至今年5月底,屏東縣裁罰違規案件73件,裁罰金額累計達365萬元,呼籲民眾切勿觸法。
衛生局表示,世界衛生組織(WHO)明確指出,電子煙及各類新型菸品對人體健康具相同危害性,目前並無科學證據證明其具備戒菸成效。不肖業者常以「減害」、「輔助戒菸」等字眼誤導消費者,實則對身體健康造成長遠危害。
衛生局長張秀君說,近期社會屢傳「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等新興毒品利用電子煙作為載具,誘使民眾吸食後影響其精神狀態及判斷能力,致駕車上路易造成重大事故而屢傳憾事,電子煙不僅危害健康,儼然成為毒品犯罪溫床,對個人生命與社會安全構成極大威脅。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2023年3月22日新法實施後,無論是透過飛機、郵輪或小三通,自用或受人所託,皆不得攜帶任何電子煙、加熱菸或其相關元件入境。截至今年5月底,屏東縣裁罰違規案件73件,裁罰金額累計365萬元,海關將加強查驗郵包、快遞及旅客行李,查獲違規者將依法裁罰。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吸菸有害健康,若有戒菸需求,可使用縣內多元戒菸服務或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將有專人提供支持與協助,營造無菸健康生活環境。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