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檢察公益訴訟法」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對外國組織和個人實施的侵害我國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分析指出,法案一旦通過,此舉將為北京日益擴大的反制裁法律工具箱再添一項新工具。

中新網報導,大陸「檢察公益訴訟法」草案23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對外國組織和個人實施的侵害我國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法律專家認為,這項法案最快可能於今年底完成立法。

「華爾街日報」報導,北京尚未明確說明,哪些行為將成為公益訴訟的適用範圍,也未具體界定法律所保護的「國家利益」內容。

中國現行法律允許中國企業及個人針對因外國制裁造成的損失,向外國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並請求賠償。民事訴訟被告可能被法院判決支付賠償金及損害賠償;若拒絕履行判決,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本國公民或外籍人士只要涉及商業糾紛等民事訴訟,也可能遭限制出境。

顧問公司Trivium China致客戶的報告指出,公益訴訟可能導致法院發布禁制令(injunction)及要求賠償,不僅影響企業營收與營運,也可能損害企業聲譽,「換句話說,企業需要因應的風險又增加了一層。」

以美國企業為主會員的中國美國商會表示,將密切關注該法如何落實執行。中國美國商會主席古莫曼(James Zimmerman)強調,對於在中國經營的企業而言,透明度、可預測性、正當法律程序,以及法律的一致適用,是維持企業信心及支持持續投資的重要因素。

面對西方政府利用經濟及外交制裁,在人權、貿易及科技競爭等議題上向北京施壓,中國官員近年持續呼籲建立更有力的法律工具,以抵禦他們所稱的外國脅迫,中國最高檢察機關旗下官方報紙近日刊文,主張透過民事公益訴訟,對抗境外干預以及影響中國當事人的「長臂管轄」。

中方曾在2021年通過「反外國制裁法」,建立反制外國制裁及減輕其對中國企業、個人影響的法律機制;今年4月公布「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則可以將推動實施或者參與實施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的外國組織、個人列入惡意實體清單,並依法對其採取反制和限制措施。

大陸「觀察者網」引述普衡律師事務所分析稱,中國正大幅擴展應對外國制裁、出口管制、調查及其他「長臂管轄」行為的能力。中國持續推進相關立法,表明中方現在更願意用實際行動落實反擊外國制裁的法律框架,中國企業也已做好充分的應對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