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澳洲大使館發言人昨3日針對剛於7月1日上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被澳媒評稱該法是透過追究境外組織與個人責任,以法律工具擴大「域外管轄」,以答記者問方式回應表示,部分媒體扭曲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甚至將其抹黑為「治外法權」長臂管轄。這類觀點既違背客觀事實,也與法理的精神相違背。

他表示,透過國內立法防範分裂破壞,維護社會團結與正常秩序是包括澳洲在內的國際社會通行做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立足中國國情,契合法理,符合國際慣例。有關規定有助於守護民族和睦,維護國家統一、領土完整與國家安全。

該發言人稱,中國是法治國家,中方所有執法司法活動都是基於事實和法律開展,不影響中外正常的人文交流互動、學術研討、經貿合作等互動。我們敦促相關媒體建立正確對華認知,客觀、理性、公正地看待中國民族政策和法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