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證監會前主席易會滿涉嫌受賄案再有進展,大陸檢察機關近日已向法院提起公訴。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30日通報,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已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易會滿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據央視新聞報導,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30日透露,十四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易會滿涉嫌受賄一案,由大陸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報導指出,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易會滿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易會滿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江蘇省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中國工商銀行江蘇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中國工商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中國工商銀行黨委副書記、行長,中國工商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今年4月30日通報,對易會滿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決定給予其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官方通報指,易會滿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資本市場的重大決策部署陽奉陰違、推諉卸責,搞迷信活動,並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上市審批、融資貸款等方面謀利;另指其涉及權色、錢色交易。
更早之前,大陸證監會微信公眾號去年9月6日公告,證監會黨委召開會議,傳達中紀委對易會滿「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決定」。公告稱,與會同志表示「堅決擁護」中共中央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相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