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籍「粵惠東漁七五○六六」及「金鯊」漁船前天在東沙島東方廿七浬處違法下錨作業,海巡署雲林艦三次廣播驅離,金鯊漁船未理會,雲林艦隨即射水砲,漁船才願起錨,不料航離時失動力,雲林艦為此全程戒護,先拖離至我方限制水域外,隔晨再交由大陸籍「海洋石油六八一號」工作船拖回。
海巡署東南沙分署東沙指揮部前天上午十一時在東沙島東北禁止水域五點五浬處偵獲不明目標,通報雲林艦前往查處。當天下午三時在東沙島東方廿七浬、限制水域內八浬處發現「粵惠東漁七五○六六」及「金鯊」兩艘漁船違法下錨作業,依法廣播驅離,粵惠東漁船起錨航離,金鯊拒不起錨。
海巡署表示,雲林艦連續廣播三次,金鯊無動於衷,於是距漁船兩百公尺處先以水砲噴水卅秒示警,漁船仍不離去,接續雲林艦航近,改向駕駛艙噴水約九十秒,迫使漁船起錨。不料金鯊航離後失去動力,雲林艦全程戒護並增派艦艇支援,並應船方請求提供卅五份熱食,當晚十一時拖離台灣限制水域外,隔天清晨再交由陸方工作船接手拖回。
海巡署說明,依中國船舶驅離及低致命性武器使用標準作業流程規定,使用高壓水泵等裝備時應避免傷及易致命部位及其他第三人,雲林艦向金鯊漁船駕駛艙噴水時全程避開甲板上人員,並落實人道救援,呼籲陸方約束漁船勿再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