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前常務副主席陳偉俊去年11月底在任上落馬,陸媒9日報導,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陳偉俊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本案近日已提起公訴。陳偉俊被控在浙江、新疆任職期間,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現年60歲的陳偉俊為浙江寧海人,長期在浙江為官。2021年5月,陳偉俊自浙江省委常委、溫州市委書記,轉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同年6月兼任自治區政府常務副主席、黨組副書記。陳偉俊於2025年11月30日官宣被查,同年12月被免去副主席和人大代表職務,今年6月遭「雙開」。
大陸最高檢機關報「檢察日報」9日報導,陳偉俊涉嫌受賄一案日前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陳偉俊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報導,檢察機關起訴指控陳偉俊利用擔任浙江省奉化市委副書記、市長,寧波市委常委、鄞州區委書記,湖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湖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副省長、溫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溫州市委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大陸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6月通報,陳偉俊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指,陳偉俊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通報又指,陳偉俊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由他人支付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毫無紀法觀念,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用地、稅費減免、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表示,陳偉俊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